公務接待“禁茅臺”尚可“更禁一步”
zs-bk.com?2012-03-07 10:22? 鄭 鋒?來源:東南網(wǎng) 我來說兩句
在全國“兩會”召開前夕,,有政協(xié)委員針對公款消費茅臺酒的現(xiàn)象發(fā)出“沖冠一怒”,提出《關(guān)于禁止使用公款消費茅臺酒的提案》,,要求立法禁止或者限制政府機關(guān),、國企公款采購茅臺酒。(3月6日《每日經(jīng)濟新聞》) “茅臺”作為公款消費奢侈品的代表,,去年以來價格一路瘋漲,,刺激著公眾的眼球,刺痛了人們詬病已久的敏感神經(jīng),。新近曝出的消息,,再次引發(fā)網(wǎng)絡熱議。報道稱,,貴陽市下屬一個區(qū)政府辦公室的負責人表示,,該區(qū)政府辦一年的接待大約最少需要100箱以上的茅臺,每箱12瓶,,一年消耗大約是1200瓶以上,。如果算上黨委、人大和政協(xié)四大班子中其他三家單位,,消費總量還應高于這個數(shù)字,。評論者義憤填膺,,大有“老鼠過街,人人喊打”之態(tài),。 禁止公款消費茅臺的提案契合了當下的廣泛民意,,從立法的角度提出對策,這應當是極其明智的選擇,。此前,,我們已經(jīng)有關(guān)于“公款吃喝入罪”的討論,的確,,如果沒有法規(guī)之類的剛性約束及懲戒手段,,“公款吃喝”之類的問題很難從根本上破除亂象。但是,,現(xiàn)實中的公款非正常消費遠遠不止“茅臺”,。倘若只禁茅臺,一方面在法理上說不過去,,另一方面也直接造成了明顯的制度性漏洞,,極易造成公款非正常消費的此消彼長,從而削弱了建章立法的嚴肅性與威懾力,。 “茅臺”仍只是冰山一角,,跳出“茅臺”看“茅臺”,實質(zhì)就是公款消費的問題,。筆者以為,,對于公款消費我們有必要判明一些最基本的問題。比如,,“公務接待能否抽煙喝酒”的問題,,在這個問題上如果我們的制度不能夠給出明晰的答案,公款吃喝的問題仍將游離于法紀之外,。公務接待完全可以考慮廢除煙酒開支,,而不僅僅是茅臺之類的奢侈品開支?!案锩皇钦埧统燥垺?,“公務接待”不是禮尚往來,公務接待“禁煙”,、“禁酒”,,符合國際慣例,順應民眾呼聲,。 筆者以為,公務接待最需要最嚴格且最容易執(zhí)行的標準,,比如,,嚴禁煙酒消費公款報賬,統(tǒng)一廢除公務接待中的煙酒開支。僅此一項,,就可能大幅降低公務接待開支,。事實是,無論是從公務開支的總體情況看,,還是從茅臺酒價節(jié)節(jié)攀高的情況看,,公務接待中煙酒消費占據(jù)的比重都是不可估量的。 “革命不是請客吃飯”,,公務接待中的“請客吃飯”尤其需要革命,。當然,需要革掉的不只是“茅臺”的命,。 |
- 責任編輯: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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