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工資繳個稅合法但不合情理
www.fjnet.cn?2012-02-22 11:19? 張遇哲?來源:東南網 我來說兩句
美國《福布斯》雜志發(fā)布的2011年度“稅負痛苦指數(shù)”排行榜上,,中國內地的“稅負痛苦指數(shù)”蟬聯(lián)全球第二,,其中個人所得稅的痛苦指數(shù)普遍高于發(fā)達國家,。近年來,,一方面是制度的不完善,,導致工薪階層成了個稅的主力,,一部分收入渠道廣泛的富人心安理得地處于個稅征收的邊緣,;另一方面是“結構性減稅”雷聲大,,雨點小,,月餅稅,、房產加名稅等合法但不合情理的征稅項目,讓人如鯁在喉,,感到被剝奪,。 2011年全國稅收總收入近9億元,同比增長22.6%,。稅收蛋糕的不斷做大,,理應成為降低公眾稅負的契機。結構性減稅,,不妨就從加班費這樣的細節(jié)做起,。事實上,加班免稅已經成為大勢所趨,。法國2007年通過TEPA法律(勞動,,就業(yè),購買力促進法),,規(guī)定周工作時間超過35小時的加班費免稅,。在我國臺灣,勞工每月平均延長工作時數(shù)不超過46小時內支領的加班費,,可免納所得稅,;在例休或法定假日加班,,延長工時每日不逾八小時部分,還可免計入全月免稅上限時數(shù),。 與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多種商品進口關稅下調的宏大敘事相比,加班費免稅有望于無聲處聽驚雷,,起到“四兩撥千斤”的作用,。免掉的稅收或許只是滄海一粟,卻能讓廣大納稅人實實在在享受降低稅負的政策善意,,體會到被尊重和被關懷的制度暖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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