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信息安全亟待立法保護
www.fjnet.cn?2011-10-21 16:42? 朱海濤 李美?來源:東南網 我來說兩句
日前,,《江蘇省信息化條例》在江蘇省人大常委會上獲得通過,。條例中幾條明確對個人信息進行保護的條款,引起社會廣泛關注,。 《條例》第43條規(guī)定:非法披露,、出售、提供信息,,或者以竊取,、購買等方式非法獲取信息的,由縣級以上政府信息化管理部門責令其刪除信息,沒收違法所得,,對違法單位處以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以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中國青年報社會調查中心對2422名公眾的一項調查顯示,,88.8%的人表示自己有個人信息被泄露而遭遇困擾的經歷。當前,,由于我國對個人信息的采集,、存儲、使用,、傳播,、轉讓缺乏有效的法律規(guī)范,個人信息被不正當采集,、隨意篡改,、惡意使用甚至被非法轉賣牟利等現(xiàn)象屢屢發(fā)生,這導致公民合法權益常被侵犯,、生活常受騷擾,。 個人信息作為隱私權的一部分,同樣是公民的無形財產,,通過各種手段得到他人的無形財產換取錢財,,是侵犯他人隱私權的違法行為。立法保護個人信息是國際上通行的做法,。目前,,世界上已經有70多個國家和組織制定了相關法律法規(guī)。在國家層面上制定個人信息保護法,,是當務之急,。(福建日報) ——江蘇·朱海濤/文 李美/圖 |
- 心情版
- 請選擇您看到這篇新聞時的心情
- 查看心情排行>>
相關新聞
- [ 12-17]張榜公示身份證:信息安全危機四伏
- [ 09-01]手機實名制首先需做實個人信息安全
- [ 08-24]34封入學通知書背后的公民信息安全隱憂
- [ 02-04]信息安全危機四伏,責為誰負,?
- [ 01-08]“侵犯個人信息安全罪第一人”當?shù)糜悬c冤
- [ 01-08]公民個人信息安全應從源頭保障
- [ 01-08]首例侵犯個人信息安全案被宣判:法律保障是最有效途徑
- [ 01-08]發(fā)達國家如何保護個人信息安全
相關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