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低門檻”需“高監(jiān)管”堵漏
www.fjnet.cn?2011-10-21 10:18? 張遇哲?來源:東南網(wǎng) 我來說兩句
缺乏相應(yīng)的懲罰機制,,是造成公租房承租者魚目混珠的重要原因,。在公租房制度中,對不符合條件的公租房入住者,,一般只進行退租處理,,而對審批不嚴的政府人員,幾乎沒有任何處罰措施,。如此低成本甚至零成本的違規(guī)風險,,一方面提高了騙租者的利益沖動,拿到公租房就是賺了,,被查出也毫發(fā)未損,。同時,削弱了把關(guān)者的責任意識,。調(diào)查顯示,,在公租房入住資格審批上有四級部門把關(guān),分別為社區(qū)居委會,、街道辦事處,、區(qū)一級政府和市級政府,但審批人員工作職責大多是檢查申請材料是否存在錯別字等錯誤,,并未嚴格審查申請人入住資格。 公租房“低門檻”的政策善意值得肯定,,但還需“高監(jiān)管”兜底堵塞漏洞,。畢竟,公租房的資源是僧多粥少,,一旦被不符合條件的人鉆了空子,,不僅傷了公眾“居者有其屋”的夢想,對于政府的形象和制度的公信力也會造成負面影響,。因此,,首先要提高違法成本,規(guī)定對“騙租”家庭的罰款金額,,并將“騙租”收益返還國家,;其次,規(guī)范審批機制,明確每一級部門的具體審核內(nèi)容,,實行責任到人,;此外,完善舉報制度,,鼓勵公租房承租人群相互監(jiān)督,,讓非法騙租者無處遁形。 |
- 責任編輯: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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