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人謝根榮自行偽造了兩件“金縷玉衣”,,出錢請故宮專家等人估價24億元,,由此向銀行騙貸,。有一位參與其中的專家接受采訪時,,用了“學術自由”這么一個詞,引起輿論非議,。(9月7日央視)
“金縷玉衣”事件差不多塵埃落定了,,當事人被判了無期徒刑,而伙同的兩名銀行行長也分別判了有期徒刑20年和19年,。塵埃落定之時,,難免有些灰燼。整個事件中,,五名專家,,正是這讓人糾結的灰燼。為何涉案人員大多處罰了,,而專家卻相安無事,?他們沒有參與造假,但他們證偽了,,這難道不該負責么,?不處罰專家就是對證偽的縱容,這道理誰都懂,可為何不能付諸于實踐呢,?
對于自己的“失誤”,,甚至可以說是明顯的“錯誤”,有專家表示這是學術自由,。的確,,個人限于專業(yè)水平與技能的差異,,對一件文物的鑒定,,或許存在差別,甚至完全相反,,這可以算是學術自由,。廣義來看,五名專家拿著垃圾當寶貝,,也的確有這種可能,。但問題是,細節(jié)之處令人不得不懷疑這樣的“學術自由”,。幾名專家鑒寶,,居然是隔著玻璃鑒定的,而且吃了一頓飯就簽字了,,之后,,也都承認收了紅包,只是數(shù)目上有差別而已,,你說,,這是學術自由么?顯然不是,,而是赤裸裸的利益交換,。
學術自由不是萬能的卸責書。專家之前的檢查走馬觀花不負責任,,就是對自己的權威的不負責任,,也是在賤賣著自己的人格與職業(yè)道德。而今卻又推諉扯皮,,全部把責任推卸給已經(jīng)過世的專家,,稱這名專家當時是權威,人家都認定了,,自己豈能不簽字,?這樣的說法,似乎也有點情理,,可這樣的說法,,和當前某專家的“學術自由”說,豈不是自相矛盾么,?一面尊崇權威,,一面學術自由,,之所以有不同臺詞,都是為了更好地掩飾自身的過失而已,。
學術自由才有學術繁榮,,這點我們絕對贊同,但學術自由是有限度的,,不是想怎么樣就怎么樣的,,更不是那這去換取利益的“工具”,這點,,相信也沒有人會否認,。打著學術自由的幌子,干著為人不齒的利益勾當,,這般道德的無底線潰退,,絕不是什么學術自由,而是學術敗壞,。
- 2011-09-06“學術造假”屢禁不止的癥結何在,?
- 2011-08-29學術中傷比造假更惡劣
- 2011-08-19選院士饒毅出局:學術“逆淘汰”?
- 2011-06-17招經(jīng)期女生玩博彩實驗應從學術視角解讀
- 2011-06-08學術從公器淪為私器是悲哀
- 2011-04-06學術期刊 假作真時真亦假
- 2011-04-02“測謊儀”測不出學術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