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fā)《關于深化政務公開加強政務服務的意見》,,提出要抓好重大突發(fā)事件和群眾關注熱點問題的公開,,客觀公布事件進展、政府舉措,、公眾防范措施和調查處理結果,。
縱觀形形色色的突發(fā)事件,可以發(fā)現(xiàn),,只要是做到及時公開,、全面公開的,基本都得到了民眾的支持,,都推動了事件的合理化解決;相反,,猶抱琵琶半遮面,,公開時羞羞答答,,始終不肯見人的,事件走向總是枝葉橫生,,問題百出,。
這在近期兩起突發(fā)事件上,,表現(xiàn)得尤為明顯。拿故宮國寶損壞來說,,這一事件的關鍵不僅在于國寶損壞,,更在于損壞之后,故宮方面遲遲不報,。正是因為公開的嚴重不足,,導致故宮多故事,引起社會輿論強烈質疑,。再看“7·23”動車追尾事故,,事故的慘烈,疊加上事故公開存在的諸多不如人意,,導致公眾“質疑追尾”,,相關方面疲于“否認”。僅就事故本身而言,,并不能說是極致,。想想汶川地震、舟曲泥石流兩起災難激發(fā)的民族凝聚力,,再看看動車追尾事故的輿論口水,,兩者的差距,不僅僅因為一個是天災,,一個是人禍,。很重要的一點,就是突發(fā)事件發(fā)生后公開的程度和力度不同,。
在公民意識普遍高漲的今天,,人們對于突發(fā)事件有著普遍的參與感。而參與的前提是知情,,這是公開的必要性所在,。突發(fā)性事件的發(fā)生,常常是多種原因的結合,,無論是“天地人”哪一種,,都需要把真實情況告知公眾。即使一些突發(fā)性事件確實因為不可抗力,,而且相關方面處置也并無太大不當,,但不公開,公眾耳目閉塞,,就容易導致混亂消息流傳,。相反,即使存有一些過失,,只要真正做到了坦誠坦蕩,,那也會贏得公眾的理解和支持,,從而集中民智民力,推動事件向好的方向發(fā)展,。諸多事實都已經證明,,一些突發(fā)事件,正是由于公開到位,,才有了良性進展,。
具體分析,一些機關機構,,在突發(fā)事件公開上不盡如人意,,有的是因為工作存在嚴重不足,故意隱瞞,;有的則是認識不到位,,沒有公開的習慣。不能因為保護一些部門一些個人的私利,,也不能因為一些部門一些人的認識不到位,,而拒絕公眾知情,影響對突發(fā)事件的處置,,這也正是推行突發(fā)事件公開制度化的迫切性所在,。
重大突發(fā)事件只有公開才有公信。在這方面,,無論正反我們都有過太多的經驗和教訓?,F(xiàn)在需要的是,把公開常識化,、制度化,,保障公眾知情權,以此取信于民,,真正做到問政于民,、問需于民、問計于民,。
- 2011-08-04重大突發(fā)事件應是透明箱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