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問責風暴不能滿足于現(xiàn)在的治理成果,,還需進一步精準定向,。唯有多管齊下,,地方財政對土地的依賴才有望擺脫,吸附于土地上的各種不當利益鏈條才可能切斷,。
曾聞樓梯響,,終見人下來。首次土地違法問責結果昨天公布,,73個市縣政府主要負責人及國土部門負責人被給予紀律處分,,24個市縣政府負責人被給予組織處理。這次問責盡管姍姍來遲,,仍足以體現(xiàn)中央政府嚴肅土地政策,,調控房產(chǎn)市場的意志,也為2010年度土地執(zhí)法檢查起到了示范作用,。
這是一次艱難落地的問責,。按照國土部去年擬定的“7月督察,8月約談,,9月問責”時間表,,這次土地問責本該在去年就出結果。但是,,在約談之后,,問責遲遲不至,以致一度引發(fā)調控變“空調”的質疑,。究其原因,,盡管制度框架已經(jīng)搭好,,但行政框架卻沒有對接。國土部門對地方人事沒有決定權,,而個別地方政府部門,,要么通過“異地調動”等方式,將問題官員調離,,以免被問責,;要么圍繞“違法占用耕地面積占新增建設用地占用耕地總面積15%的警戒線”做文章減輕問責程度,令土地問責成本大大提高,。從這個角度說,,此次百位地方政府官員被問責,既反映出行政監(jiān)察的有效性在提高,,也反映出地方政府對房產(chǎn)調控的嚴肅態(tài)度在提高,。
為問責落地欣喜之余也要看到,還有不少可以改進之處,。一是問責應該更及時。土地違法的特點是,,一旦既成事實,,則糾錯成本極大,甚至只能進行人事糾錯而無法進行土地糾錯,。只有及時問責,,土地監(jiān)管才能真正發(fā)揮事前監(jiān)管的作用,減少違法占用土地造成過大資源浪費,。
二是問責應該更徹底,。從此次問責官員名單看,均是地方行政副手,。而國土資源部土地監(jiān)管情況業(yè)已表明,,國家和省區(qū)市重點建設項目未報即用和侵占農(nóng)村建設用地的情況最為嚴重,超過半數(shù)的土地閑置也是地方政府所為,。很難想象,,這些違法情況只與行政副手有關,也很難想象,,所有違法情況都不致觸犯最高問責級別,。盡管問責難度很大,但從維護法規(guī),、從嚴治吏的角度講,,問責還需深入。
三是問責應該更透明,。根據(jù)一系列土地政策及相關條例,,什么程度的違法違規(guī)適用于什么樣的問責,已較明晰。此次問責最高處分只到行政記大過,,撤職等更嚴厲的處分并未啟動,。被問責官員違反土地政策法規(guī)的程度如何,具體案情如何,,有必要公之于眾,。這既是一次難得的普法教育,也是一次必要的吏治教育,。
土地亂象,,不僅會干擾經(jīng)濟正常運行,而且可能成為社會穩(wěn)定的不和諧因素,。因此,,用最大力度遏制土地違法亂象,用最嚴肅態(tài)度整肅吏治,,意義重大,。國土資源部最新統(tǒng)計顯示,今年上半年,,在東中部地區(qū)違法用地面積同比下降情況下,,西部地區(qū)違法用地面積同比上升50.6%,違法用地反彈形勢嚴峻,。這就要求,,土地問責風暴不能滿足于現(xiàn)在的治理成果,還需進一步精準定向,。
要從根本上解決違法占有土地問題,,除了專項治理風暴外,還離不開財稅體制的深化改革,。唯有多管齊下,,地方財政對土地的依賴才有望擺脫,吸附于土地上的各種不當利益鏈條才可能切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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