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鄂州市一副縣級官員邵某從擔任鄉(xiāng)鎮(zhèn)副職時就開始貪污公款接受賄賂,還在離任前與同伙訂立攻守同盟,數(shù)次進行反調查“演習”,。近日,邵某因犯貪污罪和受賄罪被判刑6年,。(11月24日《楚天都市報》)
都說做賊心虛,,這當個貪官心也不踏實。在大肆貪污公款,、笑納賄賂的同時,,還要處心積慮,隨時提防著東窗事發(fā),。不僅自己處處謹慎,,盡量不留蛛絲馬跡,還與同伙結成攻守同盟,,商定應對調查之策,,時不時來個反調查演習??蓢@“機關算盡太聰明,,反誤了卿卿性命”,自以為高明的邵某,,最終未能逃脫鋃鐺入獄的下場,。貪官的攻守同盟,如同二戰(zhàn)時期的“馬其諾防線”一樣,,成為了街談笑柄,。
這也正應了那句古話“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在正義的陽光面前,,任何見不得人的伎倆都不過“浮云”而已,??v然是苦心經(jīng)營的攻守同盟,也注定是螳臂當車,,被人唾棄,。然而,我們又不能僅僅把這當個笑話,。事實上,,倒掉的貪官同盟也具有解剖價值,它在傳遞一個強烈的信號,,反腐倡廉工作正在遭遇高智商犯罪的挑戰(zhàn),,亟待祭出以招拆招的破解之策。
有專家研究表明,,盡管中央和地方在不斷加大治理腐敗的力度,,但貪官腐敗潛伏期卻在逐漸增加。從1978年至20世紀90年代中期,,貪官的平均潛伏期在2至3年,;從20世紀90年代末至本世紀初期,腐敗潛伏期大幅度攀升,達到了5至6年,;而近年被調查的省部級干部犯罪案件中,,平均潛伏期為6.31年,最長的達14年,。造成這一現(xiàn)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除了腐敗行為越來越隱蔽,從一手交錢一手辦事的直接腐敗,,向沖賬套現(xiàn),、期權腐敗的間接腐敗發(fā)展外,腐敗分子呈現(xiàn)集團化趨勢,,成員之間的相互包庇,,結成攻守同盟,也是主要原因,。安徽省原副省長王懷忠,,在阜陽市擔任主要負責人期間,利用公共權力為自己,、自己的家族和自己身邊的小集團謀取不正當利益,,建立了一個隊伍龐大、生死與共的“腐敗聯(lián)盟”,,其持續(xù)作案時間長達10年,。
貪官的攻守同盟是有組織有預謀的職務犯罪,社會影響惡劣,,案件性質嚴重,。腐敗分子在政治上拉幫結派,經(jīng)濟上相互牽連,,對內實行“專業(yè)化”的分工合作,,對外則步調一致互相庇護,呈現(xiàn)出明顯的集團特征,。不但給反腐,、監(jiān)督工作帶來難度,更嚴重威脅群體抗腐免疫力,,破壞政壇生態(tài),。
最堅固的堡壘,往往是從內部攻破,。同樣,,要想破解貪官攻守同盟,也要從內部入手,,斬斷利益鏈條,,實行各個擊破,。事實上,貪官的結盟,,不過是建立在利益共享基礎上的松散組織,,往往是“有福同享”易,“有難同當”難,。共同腐敗時稱兄道弟,,海誓山盟,一旦東窗事發(fā),,大禍臨頭,,便會做鳥獸散,以求自保,。前不久,,原河南省西平縣委書記王廷軍在獄中哀嘆:“行賄人‘啥時候也不會說出去’的承諾靠不住”,就是生動的注腳,。
著名的“囚徒困境”,,就說明了為什么甚至在合作對雙方都有利時,保持合作也是困難的,。反腐倡廉工作就要抓住這一點,,讓所謂的攻守同盟土崩瓦解,讓更多的貪官更早地暴露出來,。當下,,“污點證人”概念亟待引入我國司法體系。對于為國家公訴機關作證的涉案人,,給予免受刑事追訴或減輕,、從輕指控的待遇。在腐敗越來越隱蔽和集團化的今天,,建立“污點證人”制度,,有望成為破解貪官同盟的法寶。不僅能提高反貪效率,,降低辦案成本,也能夠順藤摸瓜,,拔出蘿卜帶出泥,。
- 2010-10-27貪官事發(fā)怨紀檢監(jiān)察并非矯情
- 2010-10-27貪官抱怨沒防腐值得三思
- 2010-10-27貪官為什么多有“怨母”心結
- 2010-10-21農婦貪官筆記后面的民意覺醒
- 2010-10-12睡在情人身邊的貪官,如何聽得配偶的話,?
- 2010-09-21鼓勵貪官們都來“立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