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食貓狗肉”寫進法律難言理性
zs-bk.com?2010-01-27 09:22? 肖擎?來源:長江日報
我來說兩句
去年9月,,我國首部《動物保護法(專家建議稿)》就開始在網(wǎng)上公示,,正式向社會各界征集意見。但由于有不少民眾對“動物福利”提出質(zhì)疑,,對此,,法律專家經(jīng)過討論,,決定改變提法,起草《反虐待動物法》,,4月份向相關(guān)部門提交專家建議稿,。經(jīng)相關(guān)專家透露,“禁食貓狗肉”已經(jīng)寫進了這份新的建議稿,,旋即引起極大爭論,。
為何要制定這樣一部法律,早有人已指出其要義?,F(xiàn)行動物保護管理立法體系存在明顯不足,,從經(jīng)濟增長,、社會秩序、公共安全管理,、環(huán)境保護,、公共衛(wèi)生保護和精神文明建設6個方面綜合考慮來看,我國制定《動物保護法》已成必然需求,。填補法律漏洞,,其本義是改良與進步,反對傷害動物,,這一點沒有誰會否認,,但從立法精神上看,“禁食貓狗肉”此一規(guī)定難言理性,,在法律規(guī)則的具體化上有值得商榷和警惕的地方,。
建議稿規(guī)定,違法食用犬,、貓或者銷售犬,、貓肉,將對個人處5000元以下罰款并處15日以下拘留,,并責令具結(jié)悔過,;對單位和組織處1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毫無疑問,,這樣的處罰屬行政處罰,,只具懲戒功能,其法律意義是非罪的,,也就是說不能對應一個罪名,。但何以只是貓狗這兩種動物需要禁食,如果食用貓狗肉應當被視為殘忍非法,,是否食用其他動物就并不是,,這些問題從既有信息中無法確知。我們也知道,,立法禁止一項行為,,必先考慮其對現(xiàn)實的危害性,吃這兩種動物的肉危害性在哪里,,專家也沒有明確地告知大眾,沒有拿出可以說服人的理據(j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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