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近日發(fā)生一起交通警察駕駛寶馬小轎車與一行人碰撞的交通事故,,造成這名被撞行人死亡,,司機肇事后駕車逃離現場。15日警方初步認定王X禮醉駕,,16日下午,,死者家屬強烈表示拒絕私了,一切必須走法律程序,。(北京晨報1月17日)
“有錢能使鬼推磨”,。被多少人屢試不爽的“私了”,今天終于有人“嚴詞拒絕”了——她,,一個普通母親,,要用法律的大旗來為兒子討回公道。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觸犯法律,,本應該受到懲罰。然而,,有些人憑借權力,、金錢,用“私了”來掩蓋犯罪,。通過“私了”,,大案化小,小案化了,,使違法者或逍遙法外,,或減輕懲罰。王X禮,,一名交警,,醉駕致人死亡還逃逸11天,沒有表現出任何異常,無一絲悔意,,無一絲自責,。誰讓他如此無所顧忌?一想就明白了,,他見多了“私了”的法力,他也相信“私了”的法力,。在他看來,,自己有權(深圳市交通警察),有錢(駕駛寶馬小轎車可證),,而有權,、有錢就能“擺平”一切,所以,,他撞死人才能跟沒事似的,。事實他也在這樣“實踐”:他被抓獲歸案后,妻子立馬找到遇害者父母請求“私了”,。
“私了”,,是對法律的褻瀆,“私了”是容忍邪惡,,縱容邪惡,。“私了”盛行,,說明公平公正已經被權力,、關系及金錢所取代!但是拒絕“私了”,,卻要經過一番“考驗”才行:有的許以金錢,、好處;有的通過關系,,找領導,、熟人、親朋出面,,明是“調解”,,實是施壓;少數不法分子則使用恐嚇威脅手段,,在這種種情況下,,許多受害人忍氣吞聲被迫同意協(xié)議“私了”解決。顯然,,拒絕“私了”,,是需要骨氣和勇氣的。
我們看到了太多的“花錢消災”,我們看到了太多的“用錢贖刑”,;同樣,,我們看到了太多的不該流的血、不該流的淚,,這不應該是法治社會正?,F象。現在,,終于有人站起來,,向“私了”說“不”。我們向這樣懂大義的公民,、這樣懂大義的母親致敬,,在她的身上,我們看到了一股凜然正氣,,看到了一束法治陽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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