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的第一天,,媒體發(fā)布的一則新聞引起網(wǎng)友熱議:四川省彭州市政協(xié)副秘書長廖忠林醉酒駕駛撞死一名清潔工人,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網(wǎng)友把這個案例和之前鬧得沸沸揚揚的孫偉銘案對比,,認為判決不合理。(見1月7日四川在線)
同是醉酒駕駛致人死亡,,廖忠林和孫偉銘的判決結(jié)果卻有天壤之別,,一個被判緩刑,一個先死刑后改為無期,,這樣的迥異結(jié)果讓人覺得司法不公,。玄機何在?看了報道就可找到答案,。身為彭州市政協(xié)副秘書長的廖忠林,,醉酒駕駛撞死人后,廖忠林的家屬不僅支付了事故中傷者所有的醫(yī)療費用,,并賠償4200元,,而且還在交強險之外,賠償了死者王某家人40000元,。金錢在此案中發(fā)揮了神奇的作用,,而更主要的恐怕還是肇事者不凡的身份,有了政協(xié)副秘書長頭銜做擋箭牌,,案件的判決就有了轉(zhuǎn)機的可能,,家屬想為死者討個公道幾乎是不可能的,只得拿錢認命,。試想,,如果肇事者拿不出金錢,如果是一般老百姓,,會有重罪輕判的可能嗎,?
醉酒駕駛,屬于嚴重的危害公共安全行為,,尤其是政府官員,,公眾對他們扮演的社會角色心理預(yù)期更高,在適用的法律面前,,我們不求對官員們予以重罰,,只要遵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即可??墒乔f嚴神圣的法律在為官者面前卻降低了尊嚴,,正如四川在線某位網(wǎng)友所言:“有錢能把鬼變活,有權(quán)能把罪變輕”,??梢?,判決公不公,老百姓眼睛是雪亮的,,絕不會有意與某個官員過不去,。讓我們不解的是,此案明顯是嚴重的官員醉駕撞死人事件,,四川在線記者采訪時,,彭州法院相關(guān)負責(zé)人只輕描淡寫地認為不過是一起普通案件,那語氣分明是責(zé)怪記者太無知,、太較真。而面對網(wǎng)友的質(zhì)疑,,這位官員竟然啞口無言,,如此傲慢態(tài)度難道不是對民意的輕視?
官員酒駕撞死人只判一年且緩刑二年,,或許不值得大驚小怪,,但負面效應(yīng)不容忽視,有了這個先例,,就會有更多的官員敢于冒險酒駕,,對于他們來說,不管金錢來路正不正,,象廖忠林那樣賠錢不過小菜一碟而已,。司法要真正獨立與公正,必須建立回避制度,,凡是涉及當(dāng)?shù)卣吖?,最好異地審理,免得被?quán)力,、人情所干擾或左右,。
- 2010-01-02官員醉駕獲緩刑,,司法詭象迷人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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