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位衣著光鮮的“老板”齊聲朗讀:“我們承諾:永遠不拖欠,、克扣員工工資,。如拖欠、克扣而導致員工投訴或引發(fā)群體事件,我們將承擔一切社會和法律責任……”昨日下午,,二七廣場上演了這樣一幕“集體宣誓”,,引發(fā)眾人圍觀,。(12月14日《河南商報》)
臨近年底,,各地媒體總是少不了欠薪、討薪的新聞,。許多單一糾紛發(fā)展為群體事件,,最終導致為公共治安事件,欠薪是罪魁禍首,。討薪是天經(jīng)地義的,,合情、合理,、合法,,加上人們天生的同情弱者本能,自然得到社會的普遍關(guān)注,。
媒體要討伐的,,大多是以榨取和侵吞員工血汗而獲一己私利的不良企業(yè)。比如,,運營正常的大公司總是賴著員工千八百塊的小錢不發(fā),,而“老板”卻豪擲千金揮霍無度:為了讓自己的父母嘗嘗味道,18萬元就買一只臍橙也值,!只要自己的人頭馬,,哪管他人的胃中空;只要自己的紅顏笑,,哪管他人的老婆哭;只要自己的奢靡瀟灑,,哪管他人的吃飯過日子——歌舞升平,、極盡奢華、花天酒地,、紙醉金迷……
不懂辯證法,,就不能很好地看世界。事實上,,欠薪的也不全都是惡意的,。比如,,有的企業(yè)經(jīng)營受到上游企業(yè)的影響,有的企業(yè)因資金暫時運轉(zhuǎn)失靈而陷入困境等,。不是惡意的欠薪,,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理解的。如果這家企業(yè)平時對待員工不薄,,在企業(yè)遇到暫時困難的時候,,員工與“老板”同舟共濟、共克時艱未嘗不妥,。咬咬牙,,努努力,挺過去或許就是春暖花開,。
欠債就要還錢,,雇人就必須發(fā)工資,這是基本的做人常識,、基本的社會準則,,也是最基本的道德底線,其實根本無需承諾與“宣誓”,。然而,,當我們的法律和制度還只是寫在紙上、掛在墻上的時候,,當我們的社會容忍度一而再,、再而三地被放寬的時候,這種“集體宣誓”未必就不是一種社會和諧的助推劑,。
為了避免“討薪”鬧劇上演,,60余位河南企業(yè)家自發(fā)組織“不欠薪”宣言。不可否認,,這種“集體宣誓”是不折不扣的“秀”,。不過,筆者倒沒覺得這種“秀”有多么不地道,。因為有認知總比無認知好,,有關(guān)注總比無關(guān)注強。而且,,如果“秀”過之后,,眾多“老板”果真都能踐諾的話,那么不正是社會各界所期待的嗎,?
惡意欠薪和非惡意欠薪,,關(guān)鍵的節(jié)點是在“老板”們是不是主觀故意。當然,,主觀故意與否也不是判斷欠薪是否正當?shù)睦碛?。這里需要著重指出的是,,如果“老板”們都能從企業(yè)的發(fā)展出發(fā),都能從他人的飯碗著想,,都能從社會的穩(wěn)定考慮,,全力以赴爭取“不欠薪”,本身就是一種進步,。
一諾千金,。“秀”過之后的踐諾更值得尊敬,。如果這些參與“集體宣誓”的老板們都能踐行誓言的話,,那真是善莫大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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