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群眾反映,,剛剛摘下“國家貧困縣”帽子沒幾年的河南省信陽市羅山縣多個政府部門違反國家規(guī)定,帶頭興建別墅,,致使大肆興建別墅成風,。前往調查的記者證實了這一點,但在該縣建設部門卻吃了閉門羹,。(見2009年12月8日大河網(wǎng))盡管“別墅風”的內幕上尚待揭開,,但這種用權力撐起“安樂窩”的腐敗現(xiàn)象,需要引起我們的重視了,。

酈水花園(羅山縣建設局)別墅群

羅山縣財政局的豪華辦公樓與“別墅家屬區(qū)”相連
經(jīng)記者調查證實,,羅山縣財政局別墅群名為“金珠茗苑”,共13排3層,,每排4套,,計52套;建設局的別墅群名為“酈水花園”,,共27棟3層,,每棟2套,計54套,。此外,,還有“濱河小區(qū)別墅群”、“ 玉安花園別墅群”,、“ 金珠茗苑別墅群”……據(jù)附近群眾說,,這里面的別墅大部分都是縣里主要領導的。幾百套別墅“都是縣里主要領導的”大概不符合實際,,但屬于黨政機關某些部門的應該沒有異議,。
領導干部和黨政機關利用執(zhí)掌的權力為自己和下屬建別墅,,顯然是一種新形勢下的腐敗現(xiàn)象。這是因為,,這一行為明顯違反了中央禁令,。從2003年開始,國家就已經(jīng)叫停別墅類的房地產(chǎn)開發(fā),;2004年,,國家又進一步明確禁止為別墅類的房地產(chǎn)開發(fā)供地;2006年還把別墅類建筑,,列入禁止供地目錄,。羅山縣為政府機關和領導干部大建別墅,無疑屬于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頂風上”,。特別是在住房市場化實行多年的情況下,百姓均須自掏腰包購買商品房,,黨政機關機關和領導干部卻在住房上搞特殊化,,這不是腐敗又是什么?黨政機關在為自己建別墅時,,必然會在土地價格,、建設費、土地增值稅等各種費用上大打折扣,,且只能收取已經(jīng)縮水的成本價,,進而使房價大大低于市場價格。據(jù)了解,,羅山縣為政府機關建的每套別墅面積從280平方米至380平方米不等,。以往查處的類似“別墅案”,當事人往往一套別墅只須交幾十萬元房款,,這無疑是侵占國家利益,、化公為私腐敗行為,不過是領導干部腐敗,,科員跟著一起沾光罷了,。
隨著反腐敗斗爭的深入和房地產(chǎn)價值的飆升,一些官員開始把權力之手伸向不斷增值的不動產(chǎn)上,,其中黨政機關和領導干部利用權力為自己建別墅就是其中之一,,而這種腐敗往往是打著為集體謀福利旗號進行的。羅山縣大肆興建別墅風應該屬于這類情況,。有鑒于此,我們期待羅山縣的上級信陽市能夠重視這一問題,,并組織力量查明情況,、嚴肅處理,,盡快還社會一個明確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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