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天前,,京城的一樁竊案,,弄得滿城風雨。原來是原國家文化部部長,、作家王蒙家中遭竊,,丟失了兩瓶茅臺、兩包茶葉,、一把剪刀和保姆一個月工資,。為了此事,京城的警察沒少費功夫,,新京報也在頭版用大字號進行了導讀和報道,。
這年頭,居民家中遭竊,,反正比彩票中獎要容易得多,。而若是普通人家,哪怕丟失的物品比王部長家貴重得多,,小區(qū)至多只是象征性地道歉了事,,更別指望能“驚動”警察,登上報紙頭版,。
王蒙家中被竊這點東西,,對于他來說,不過是“三瓜兩棗”的事情,,但門前停滿警車,,警察忙個不息,甚至把刑偵的技術(shù)都用上了——小區(qū)的保安,、保潔以及裝修工人的頭發(fā)都被抽取調(diào)查,。這般重視,如臨大敵,,讓人不禁想起此前央視主持人王志丟失手機,,也讓京城警察大動干戈。警方聞警而動的責任意識當然讓人感動,,可有時咱就在想,,咱也時常丟失手機,家中也時常遭竊,可為什么享受不到這樣待遇呢,?同樣是人,,差距咋就這么大呢,人民警察不是為人民嘛,,咱好歹也是納稅人,,為什么就不能為咱這個“人民”服務(wù)一回呢?難道就因為是名人,,就可以不計成本,,不顧代價地動用公權(quán),為其提供“特別服務(wù)”嗎,?想累了,,也想開了:原來人民也是分級別的,我等只屬于草民,,如果家中遭竊,,或是丟失手機,只好自認倒霉,,如果硬要去湊熱鬧,只能是自尋煩惱,。
名人遭竊,,說大不大,說小不小,,但警方的選擇性執(zhí)法等于為名人開了一次“執(zhí)法小灶”,,給普通民眾帶來了深深的傷害。同樣是名人,,美國羅斯??偨y(tǒng)失竊的態(tài)度就值得我們借鑒,總統(tǒng)被竊后卻說:“我現(xiàn)在很平靜,,我還要感謝上帝,,因為:第一,小偷偷去的是我的東西,,而不是我的生命,;第二,小偷只偷去的東西只是我的一部分而不是全部,;第三,,最值得慶幸的是:做賊的是他而不是我?!?/p>
- 2008-11-20從王志丟手機看對名人的過度溺愛
- 2008-11-17王志丟手機有什么“敏感”?
- 2008-11-17“吃王志的醋”是一種權(quán)利申訴
- 2008-11-17王志找回手機,,應(yīng)該感謝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