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鹿”案犯被處極刑的警示
zs-bk.com?2009-11-26 08:19? 范子軍?來源:新華網
我來說兩句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執(zhí)行死刑的命令,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于11月24日對“三鹿”刑事犯罪案犯張玉軍,、耿金平執(zhí)行死刑,。
明知三聚氰胺是化工產品,人食用后會對身體健康造成嚴重損害甚至致人死亡,,卻大肆生產銷售,,致 使眾多嬰幼兒因食用含有三聚氰胺的嬰幼兒奶粉引發(fā)泌尿系統疾患,多名嬰幼兒死亡,,引發(fā)令全國震驚的“三鹿奶粉事件”,。張玉軍、耿金平被依法處以極刑,,實屬罪有應得,。
經商固然以盈利為目的,但獲利的手段必須合法,,以不損害公眾利益,、不違背法律法規(guī)、不危害公共安全為前提,。那種不擇手段,、唯利是圖,威脅,、侵害民眾生命健康安全的牟利行徑,,是任何一個法治國家都不能容忍的,終將受到法律的嚴厲制裁,。張玉軍,、耿金平被處以極刑,無疑是對所有經營者敲響的一記警鐘。
產品質量安全,,特別是食品質量安全,,關乎廣大消費者的生命健康,關乎國家經濟社會的和諧與穩(wěn)定,,也是人們在物質生活條件改善后首當其沖的大事,,作為經營者,從源頭上嚴把質量關,,杜絕假冒偽劣,,不僅是企業(yè)良心和社會責任的必然要求,更關系到企業(yè)的長遠生存發(fā)展,。國際知名品牌“三鹿”被毒奶粉事件判“死刑”就是一個有力的例證,。
然而,仍有少數無良業(yè)主,,無視國家質量法規(guī),,罔顧消費者生命健康權利,躲藏在陰暗的角落,,制假售假,,鋌而走險,牟取非法利潤,。因而,,相關職能部門要時刻繃緊商品質量安全這根弦,進一步完善監(jiān)管機制,,加大打擊力度,,對涉嫌犯罪的,堅決依法予以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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