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一男子醉酒駕車,,將人撞成重傷,,由于事后主動報警投案,、認罪態(tài)度好,事后又先后賠了傷者157.4萬,,取得被害人家屬諒解,日前被判犯交通肇事罪,,免于刑事處罰,。(《東南快報》10月13日)
作為交通肇事罪,而且是醉酒駕駛造成的交通肇事,,依照我國《刑法》和相關解釋規(guī)定應該處以相應的刑罰,,但現(xiàn)在法院以肇事司機主動投案、認罪態(tài)度好,、又賠償傷者巨款等因素為由免除肇事司機刑罰,,新聞一出,立刻引起網(wǎng)絡熱議,,大多數(shù)網(wǎng)友表示不滿,,這說明這樣的判決結果沒有讓社會各界接受和信服,也說明法院的這樣判決結果有問題,。事實上的確如此,,這樣的判決結果實際上有著三大罪錯。
首先,,違反《刑法》規(guī)定,,違背《刑法》精神。我國《刑法》明確規(guī)定交通肇事罪的最輕刑罰為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法院以種種理由免除刑罰的判決實質(zhì)上違背了《刑法》的相關規(guī)定,,與法不符,對法律尊嚴的危害是巨大的,。
其次,,主動投案、積極認罪,、積極賠款這些因素不能作為免除交通肇事罪的刑罰的理由,,因為如果不主動投案,逃逸的話會加大懲罰力度,,而且不管是否積極賠償受害人經(jīng)濟損失,,肇事司機都必須依法賠償受害人損失。事實上在之前的四川孫偉銘案中,,司法界已有廣泛討論,,絕大多數(shù)律師和法官普遍認為肇事司機賠償受害者經(jīng)濟損失,肇事司機認罪、悔罪,、積極賠償被害方經(jīng)濟損失,,并因此得到受害人及其結家屬諒解的,在一定程度上減輕了犯罪行為所造成的危害,,但這不影響有關部門追究其刑事責任,,而且也不能成為免除刑責的理由,只能依法酌情從輕處罰而已?,F(xiàn)在法院公然以此為免除刑罰理由,,實際上就是對司法界共識的對抗。
最后,,最嚴重的錯誤和后果就是,,如果醉酒駕駛的交通肇事司機主動投案、賠償巨款就可以免除刑罰,,結果將助長少數(shù)富人群體無視酒后駕駛的禁令,、無視交通肇事罪之風,在一定上必將大大增加酒后駕駛和交通肇事事故,。因為只要賠錢就可了事,,而富人群體有的就是錢,甚至會出現(xiàn)交通肇事不就賠點錢的錯誤思想,。
現(xiàn)在面對法院的錯誤判決,,最有效的對策就是有關部門積極向法院提起上訴,或者檢察部門向法院提出申訴,,以挽救法律尊嚴和維護公民生命財產(chǎn)安全,,徹底嚴懲交通肇事司機和嚴禁醉酒駕車、酒后駕車,。
![]() ![]() |
- 2009-10-13司機醉駕乘客受罰是一個足夠黑的幽默
- 2009-10-12司機醉駕乘客受罰有合理性
- 2009-09-25“自行車醉駕”查得了嗎
- 2009-09-04要像打擊“醉駕”那樣懲治“公車私用”
- 2009-08-20醉駕,,嚴懲不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