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小學女生賣淫案”徒然發(fā)生驚天逆轉,公眾輿論難免一時難以回過神來,。于是在通報次日,,輿論照例質疑如云。有斷言其背后“或藏權力濫用鏈條”者,,有疑慮于通報“仍疑竇叢生”者,有提示“責任區(qū)分不能模糊”者,??梢姡粓鋈瞧疖幦淮蟛ǖ墓彩录?,的確需要更充分的證據(jù)與更縝密的邏輯,,才好取信于人。
放下質疑不談,,在真相迷離之下,,當然也會有一種可能,那就是昆明通報的事實竟是真的,,兩位女生竟確有“賣淫行為”,。但盡管如此,劉仕華,、張安芬二人僅涉嫌“容留婦女賣淫”依然讓人為之質疑,。兩名女生如何變成了“婦女”?通報為何對女生年紀這么重要的案情未予標明,?不過,,按此前報道一致口徑,她們一個年僅15歲,,一個13歲,。由此而言,若她們確有賣淫行為,,那劉仕華,、張安芬二人的行為就該構成“引誘幼女賣淫罪”,而那名神秘的“嫖客王某某”就該涉嫌“嫖宿幼女罪”,。罪名不同,,量刑亦大有區(qū)別,不知昆明方面何以重拿輕放了,。
被卷入此案的兩名女生,,一個不滿18歲,,一個不滿14歲。這意味著,,當兩女生被證明的確存在賣淫行為,,那么,另一個巨大的問題就變得不容回避,,這就是在此案背后,,是否隱藏著另一個習水?在此前,,貴州習水性侵幼女案一度驚世駭俗,,令人發(fā)指。同樣是幼女,,同樣是“賣淫”,,同樣是被操控,昆明“賣淫”女生與習水被性侵的女生有何顯著的不同,,然而,,為何兩起案件的處理卻呈現(xiàn)大相異趣的走向?我們看到,,習水案那些嫖宿或性侵幼女者不得不面臨審判,,而昆明那名“嫖客王某某”至今仍神龍不見首尾,仿佛處于某種不可言喻的保護中,。
沒有明確的證據(jù)表明昆明案背后必有一個習水,,但這恰恰是應當提起關注的理由。昆明案中一名警察說,,“不管白天還是晚上,,狹窄的巷子里到處都有‘站街女’”。當?shù)鼐用褚餐嘎?,這里“站街女”現(xiàn)象普遍,。而兩名女生也正是在這里遭到警方跨區(qū)抓捕。我拒絕以一種惡毒的猜測,,想象那些“站街女”中有多少“小學女生”,,但作為一個更為惡毒的事實,卻是習水案之后,,更多的“習水”被接連發(fā)現(xiàn),,有如一種持續(xù)的崩塌。因此,,昆明小學生賣淫案至此并未完結,,我們投向昆明的目光依舊充滿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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