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央視著名欄目《新聞1+1》播出節(jié)目“國企賺錢分給誰”,。該節(jié)目說出了一個人們一直以來的困惑:全體中國人投資的國有企業(yè),,其投資收益顯然應該歸全體國民,然而目前國企上繳利潤比例最高才10%,這10%是干什么用的,剩下的90%去哪了?
這個節(jié)目引起了很大反響,,但這個節(jié)目的話題和內容都只說對了一半,因為“國企利潤分給誰”,,并非那個簡單的“誰投資誰受益”的普通市場經濟學常識,。這個常識在中國,尤其在國企身上無法得到體現,,這是有歷史原因的,。簡單按照這個常識來看問題,熱情激憤有余,,理性和操作遠遠不夠,。
中國改革發(fā)展到目前階段,“國企賺錢分給誰”其實是一個國民怎么分享到中國經濟發(fā)展和進步的問題,,是一個如何建立惠及全民,、合理公平分配和保障制度的問題。不談這些,,國企利潤就是上繳了,,哪怕是按照投資人最大程度收益權上繳了,和普通國民有什么關系,?即使我們不說國企,,不談“誰投資誰收益”這樣財務權益常識,就是談國家財稅收入如何支出和分配,,也面臨這個問題,。
一句話,,國家不建設國民公平合理分享國家經濟發(fā)展的分配保障制度,僅僅談國企分紅,,其實和國民毫無關系,。
按照全民所有的概念,國民天經地義地擁有國企財權,,但若以此來爭取相應的財務利益,中國當下卻告之無門,。因為普通國民通過法律手段,,謀取這個看似正當的全民所有權益,在現有的法律制度下,,甚至都無法起草訴狀,。雖然按照《公司法》,一個正常經營的公司長期不給股東分紅,,又拿不出正當理由,,股東是可以告公司的。但除了在二級市場投資買股票成為國企的股東外,,哪一個名義上是全部國企股東的國民,,可以站出來說,他是某個國企的實際投資人,?無法說,,因為根本拿不出來法律上的權益憑證。
在中國,,國企全民所有的定性也是常識,,而且是中國國本不可動搖的原則性常識。這并不小于“誰投資誰受益”的市場經濟學常識,。但這個國本式的定性,,沒有相應的法規(guī)配套,是無法解決國企分紅給普通國民的,。
要言之,,以一個籠統的全民所有概念,來解決“誰投資誰收益”的分紅問題,,目前為止中國沒有一項制度,,可以保證落到每個國民頭上。爭做這種名義上的投資人,,談國企利潤分紅和上繳沒有什么實際意義,。
考慮到目前大型國有企業(yè)在國家層面的收支,是納入國家預算的?,F實一點談“誰投資誰收益”的分紅,,只能是在其他制度不能馬上建立的情況下,,可以以預算的方式,把國企應該上繳的利潤劃撥到社?;鹬?。至于上繳的比例,可以參照上市公司的標準來計算,。哪家央企不分,,國資委、財政部就應該拿出辦法懲罰它們,。
這是當前能夠想到的唯一路徑,。其他方案,在國民可以主張股東實質權益之前,,都是不靠譜的,。不說也罷。
(作者系獨立財經觀察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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