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維爾:一個真實的人
www.fjnet.cn?2011-12-19 08:19? 貝嶺?來源:時代周報 我來說兩句
二 然而,,當我問他,,他是否知道布羅茨基已在三年前(1996年)因心臟病突發(fā)而過世時,哈維爾驚呆了,,他愣在那里,。一陣難堪的沉默,他似乎不敢相信這是真的,,而我,,也愣住了,我不相信哈維爾真的不知道,!他真的不知道嗎,?而且三年了,最后竟是由我來告訴他,。我注意到他的惱火,,他瞪著那兩位助手(其中一位是總統(tǒng)辦公室主任),似乎是在等著他們做出解釋,,而這兩位助手則尷尬地互相看著對方,。隨后,哈維爾責問他的助理,,為什么沒有將這一消息告訴他(翻譯在旁為我作著解釋),,他的助手們仍舊愣在那里,面面相覷,,顯然,,他們連誰是布羅茨基都搞不清楚,最后,,還需哈維爾去向他們解釋誰是布羅茨基,,以及為什么我們會談到布羅茨基。 政治的世界對于文學絕對是視而不見的,,而文學也毫不掩飾對政治的厭惡和鄙視(所以才有像布羅茨基那樣生性好去“修理”政客的人),。哈維爾竟也未能幸免,顯然他的秘書們眼中是沒有文學的,,甚至都可能沒有讀過老板過去寫的劇本,,當然也無從知道誰是布羅茨基,更不會敏感到去讀一篇也許只是刊發(fā)在世界各大報紙某一個版面角落中的文學訃告,。真正令我吃驚的是,,三年多來,,哈維爾竟然沒有聽到昔日的文學同行向他提起這件事嗎?還是他這個人不僅早已遠離了文學世界,,甚至連文學同行們也和他疏遠了,? 哈維爾擔任了十三年的捷克總統(tǒng),為捷克留下了豐厚的政治遺產(chǎn),。這十三年,捷克經(jīng)歷了從專制回歸捷克民主傳統(tǒng)的巨大轉折,,其中不無驚濤駭浪,,甚至經(jīng)歷了捷克斯洛伐克和平地分裂成兩個國家的歷史性變化。其每一個轉變,,都是與哈維爾的理性面對,、全心投入和直接引導密不可分的。目前的捷克有著運作良好的議會民主機制,,政府的總理由議會中的多數(shù)黨派推出,,而不是由總統(tǒng)指定,而總統(tǒng)則直接由全體公民和議會中的黨派共同投票選出,??偨y(tǒng)的權力是象征性的,但又是重要的,,可以說是位高責重但權不重,。 總統(tǒng)可以將議會通過的法案退回議會,請求議會重新審議和修改,,但無權否決法案,,決定誰是捷克中央銀行總裁??偨y(tǒng)的重要權力之一,,就是有權挑選每十年一屆的憲法法院的十五位法官,但需經(jīng)議會批準,。這十五位法官一旦獲得議會批準,除非病故或辭職,,可一當十年,。憲法法院院長也由總統(tǒng)任命,憲法法院可以審核所有的政府決定和議會的所有立法,,予以批準或否決,。這給予總統(tǒng)某種間接卻重要的權力。 基于他個人在專制社會中慘痛的生活經(jīng)驗,,作為政治思想家的哈維爾,,心目中有著自己對于“公民社會”這一概念乃至理想的持久探索和設計,。哈維爾對于以通過選票和取悅大眾來獲得權力的政黨政治有著明顯的抵觸和懷疑。多年來,,即使是擔任總統(tǒng),,他也不去組織或從背后去掌控政黨。正是由于他經(jīng)歷了專制社會怎樣一步步地摧毀并抹去了“公民”這一“人”的身份和責任的現(xiàn)實,,他心目中理想的社會是由個人,、社團、教會,、大學,、工會、基金會,、非營利公益組織,、小型(而不是龐大的跨國企業(yè))企業(yè)及享有充分自主權和區(qū)域自治政府組成的“公民社會”。哈維爾將此視為“民主制度唯一的真實基礎”,。他認為議會民主應在此一公民社會之上建立,,才能真正發(fā)揮作用。他的這一幾乎接近烏托邦色彩的理念,,經(jīng)由他和老對手—前總理(現(xiàn)任捷克總統(tǒng))瓦茨拉夫.克勞斯(Vaclav Klaus)—在一九九O年代后期的多次公開論戰(zhàn)而逐漸系統(tǒng)化和完善起來,。 在哈維爾總統(tǒng)生涯的最后五年,克勞斯和哈維爾對捷克未來的面貌持續(xù)進行著辯論,??藙谒辜捌渲С终呒ち曳磳S爾的觀點,認為他否定了議會民主,,并企圖削弱政黨治理國家的權力,。克勞斯認為當某個政黨經(jīng)選舉成為議會多數(shù)黨之后,,總統(tǒng)就應放手讓政黨來治理國家,。克勞斯一直強烈反對將國家分權/權力下放(decentralization),,他不喜歡任何削減政府權力的法案,、將學校和醫(yī)院等公共機構私營化的法案,以及把中央政府權力下放到地方政府的法案,。 哈維爾的老朋友,, 1980年代極負盛名的捷克地下?lián)u滾樂團“宇宙塑料人樂團”(Plastic People of the Universe)鼓手,也是哈維爾主要著作的英譯者—加拿大作家保羅.威爾遜(Paul Wilson),,曾在2003年3月的《紐約書評》(New York Review of Books)上撰文,,詳細分析了哈維爾執(zhí)政期間的經(jīng)驗和教訓。他寫道:“從過去五十年來世上種種政權移轉的經(jīng)驗里,,我們所能學到的最珍貴教訓之一,,就是新興民主國家的新領導人較容易掌握議會民主與法治的形式,,但相對而言,較無法抓住其內涵與精神,。舉例來說,,捷克憲法很明確地認知到權力分散的原則,并設定獨立的司法與行政的要求,,但在實際執(zhí)行上,,過去十年以來,法官和部會副首長們經(jīng)常受到政治壓力,,有時甚至無法抗拒,。我在這里提出一個例子,曾有可靠消息來源指出,,過去三任捷克司法部長,,都找了一票法官來協(xié)助他們起草法條,這種方式會削減分權的實施,。更糟糕的是,,這三個司法部長中有一位后來還被視為可能的總統(tǒng)候選人。這所顯示出來的,,并不是廣泛的貪污腐化,,而是一種深刻的無知,在民主實施了十三年之后,,對分權制度如何運作的無知,。” 就某種意義上來看,,哈維爾作為一個總統(tǒng)的問題所在,,和上述的問題恰恰相反:他對民主精神與法治有深刻的了解,但對于其形式的掌握較為緩慢,。哈維爾對憲法法院經(jīng)常提出訴求─在他擔任捷克總統(tǒng)期間,,總共提出八次─這告訴我們他對政治和分權原則的了解程度。當克勞斯與社會民主黨主席米洛什.熱曼(Milos Zeman)組成聯(lián)合陣線,,試圖修訂選舉法,,以圖利其政黨時,哈維爾向憲法法院提出訴求,,法院裁決此修訂違法,。哈維爾所面臨的挑戰(zhàn)之一,和司法體系的新法有關,,該法規(guī)定法官必須接受司法部所轄機構的教育與考試。哈維爾無法否決這個侵犯司法的法案,,但他提出訴求,,而憲法法院同意此項新法違反司法獨立,,從而推翻了該法案。 哈維爾有時候會親自在法庭上答辯,,特別是如果法官們的正反意見不相上下時,。這種情況,想當然會被視為是哈維爾運用個人的權威來左右法院的意見,,以達其目的,,但其中有一位法官弗拉迪米爾.克羅克次卡(Vladimir Klokocka)否認了此種說法。他在Lidov noviny日報發(fā)表文章提到:“憲法法院從來不會為了取悅哈維爾,,而做出違憲決定,,憲法法院的決定都是為了維護民主制度。憲法法院毋庸置疑地強化了總統(tǒng)的權威,,但也保持了法院本身的自尊與權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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