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推進權力清單,、責任清單,,今年是在省一級公布,,明年推向市縣一級,晾曬清單,,讓社會監(jiān)督,,也讓老百姓明白,權力不能濫用,?!崩羁藦娍偫碓趦蓵浾邥系脑捯魟倓偮湎拢修k,、國辦近日就印發(fā)了《關于推行地方各級政府工作部門權力清單制度的指導意見》,。《意見》的出臺,,擲地有聲,,彰顯了中央深化行政體制改革、建設法治政府的堅定決心,。 所謂“權力清單”,,顧名思義,,就是指政府手中有什么權力,,能審批什么類型的項目,辦事該什么時候辦結,,都應該在一張清單上,,說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并對外公開,,接受群眾監(jiān)督。如果說,,以“法無授權不可為,,法定責任必須為”為特征的法治政府是一座高樓大廈,那么,,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就是這座法治大廈的堅實地基,。用權力清單管住權力的濫用,實現(xiàn)政府行政權力運行流暢,、群眾辦事不用求人,,這是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最具體,、最生動的體現(xiàn)。 事實上,,權力清單并非首次提出,,早在去年政府工作報告中,,就已提出“對于確需設置的行政審批事項,,要建立權力清單制度,,一律向社會公開”,。但在很多地方,,權力清單還沒有真正出臺,。近段時間以來,從江西贛州市章貢區(qū)沙河鎮(zhèn)紀委批評食堂的杏鮑菇炒肉中沒有肉,,到陜西眉縣突破工業(yè)發(fā)展領導小組發(fā)文推銷水泥,再到河南省工商局以紅頭文件催促完成罰款任務,,這些正是權力清單的缺失,,才導致權力的“任性”頻頻出現(xiàn)。很大程度上而言,,假如沒有剛性的約束,,領導干部手中就握有自由裁量權,政府什么“能為”,、什么“不能為”,,就會由領導說了算。權力清單的出臺,,無異于能將這一自由裁量權削減到最低,,將“任性”的權力關進法治的籠子。 更進一步來說,,本屆政府一直把簡政放權作為建設法治政府的重要抓手,。簡政放權無異于一場自我革命,各級政府必然要承受“斷腕之痛”,。然而,,有的地方卻不愿放手,像開車一樣,,松了手剎,,還踩著腳剎,明放暗不放,;有的則把審批權力轉移到底下的協(xié)會,、商會,,讓“二政府”“紅頂商人”充當審批的主角。有了權力清單,,簡政放權這扇被“虛掩的門”才能被真正推開,才能讓市場主體更加“解渴”,。 民之所望,,政之所向。權力清單的出臺,,也是讓人民共享改革紅利,,有更多“獲得感”的重要舉措?!耙郧耙恍┐甯刹?,發(fā)證件要收百元的工本費,辦事要收一兩百元的跑腿費,,蓋章要收兩三百元的蓋章費,。”基層的“吃拿卡要”“公章長征”“臉難看,、門難進,、事難辦”,都是群眾反映最強烈的事情,。相反,,在權力清單出臺之后,群眾去政府辦事,,該找誰辦,,有哪些流程,,什么時候辦結,,清單都規(guī)定得一清二楚。從這個意義而言,,權力清單也是一張“便民清單”,。《意見》提出,,要“把與企業(yè)生產(chǎn)和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行政職權放在優(yōu)先位置,,著力解決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等領域社會反映強留的突出問題,讓群眾切身感受到改革帶來的變化”,,正是對群眾熱切訴求的回應,。 當然,,改革之路從來都是一步一個腳印趟出來的,權力清單同樣如此,。不可否認,,在推行之初,權力清單必然會遇到這樣,、那樣的一些問題,。但是,只要立足改革實際,、瞄準法治方向,、積極回應群眾訴求,在實踐中動態(tài)完善權力清單,,敞開大門接受群眾的監(jiān)督,,就一定能有序推進法治政府的實現(xià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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