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1月17日訊(海峽都市報記者 李昌乾 通訊員 洪彥偉)欠債還錢,,天經地義,,可偏偏有些“老賴”,手頭寬裕,,就是不還錢,。前晚9點多,,石獅法院在泉州浦西萬達查扣了一個老賴價值數百萬的豪車,。 石獅法院法警大隊負責人龔警官介紹,,前晚8點多,他們接到舉報,,稱一輛老賴豪車停放在泉州浦西萬達一空地,為了防止車主駕車逃離而撲空,,龔警官攜帶相關司法材料,,迅速組織干警趕往萬達,到達后車上沒有看到車主,。經過核對無誤后,在屬地公安機關的配合下,,龔警官以“車輛違停”為由將車主叫到現場配合處理,。 “這款豪車是賓利歐陸,市場價300萬~500萬元,。”龔警官說,,其中,后備箱還藏有大量高檔紅酒,、洋酒、茅臺以及茶葉,。昨日下午,,他與其他4位執(zhí)行人員,全程錄音錄像對后備廂的高檔品進行清點,、登記,、造冊,。 昨日下午,現場執(zhí)行法官告訴海都記者,,車主郭某志,惠安縣百崎回族鄉(xiāng)蓮埭村人,,今年62歲,,是福建某集團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名下擁有多家公司,。 據介紹,石獅程先生與正大(中國)服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郭某清(豐澤區(qū)人,、38歲),,因生意往來需要,,2014年1月11日,,郭某清向程先生借款220萬元,雙方約定還款日期至當年2月10日,,共計31天,,并約定日利息為0.6‰,,以及雙倍的延付利息和2‰的違約金,。其中,郭某志作為借款擔保人,,承擔連帶償還責任,。 但經程先生多次催討無果,程先生遂向石獅法院提起訴訟,,該院于2015年4月20日判決程先生勝訴。而郭某志未履行法定生效的法律義務,,2016年1月20日被納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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