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東南網
>
專題> 深入開展反腐倡廉工作> 要案集萃
> 正文
蚌埠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案二審 牟利未遂罪名待商榷
zs-bk.com?2010-04-23 09:40? ?來源:中國共產黨新聞
我來說兩句
一起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案20日在安徽省蚌埠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公開開庭,。
被告人談某于2006年12月至2007年3月間,,以蚌埠市鑫海旅游發(fā)展有限公司黑虎山景區(qū)開發(fā)建設項目為由,在與他人簽訂工程承包協(xié)議時,,索要現金16萬元,。一審法院以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判處談某有期徒刑7年。談某提出上訴,。
二審公訴人認為,,認定談某構成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值得商榷,因為黑虎山景區(qū)項目尚未獲批,,被索取錢財者不可能獲得利益,。合議庭當庭沒有宣判。(李光明 通訊員林榮衛(wèi) 羅曉敏)
相關新聞
- 2010-04-21靠修公路斂財 揚中公路處兩主任前“腐”后繼
- 2010-04-20廣東健力寶集團原高管貪賄案終審判決 維持原判
- 2010-04-20“全國最貪縣委書記”落馬 連襪子都用公款報銷
- 2010-04-17浙江省政協(xié)原常委戴備軍終審被判處無期徒刑
- 2010-04-17受賄574萬余 江西國土廳原副廳長李江華一審判無期
更多>>視頻現場
相關評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