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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處級法院無權審理“正處級”官員,?
zs-bk.com?2010-02-09 15:53? ?來源:檢察日報
我來說兩句
2月6日《錢江晚報》報道,,2月5日,,浙江省臺州市國土資源局原局長劉長春受賄案在杭州開庭。庭審中,,劉長春多次答非所問,,否認檢察機關的全部指控。劉長春的辯護人說,,被告人原是正處級領導,,而審理此案的仙居縣檢察院、法院只有副處級,,不能審判劉長春這個正處級“領導”,。
以被告人的“正處”行政級別來質疑主審法院的管轄權,這種看似荒誕的辯護理由背后,,嘲諷的或許不僅是被告人和辯護人的法律無知,更有深層的官本位意識和司法行政化流弊,。
蔣燕南/漫畫·兵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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