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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腐敗官員李中杰稱“人情往來”不是受賄
zs-bk.com?2009-12-05 09:28? ?來源:錢江晚報
我來說兩句
庭審焦點
逢年過節(jié)的“人情”怎么認定
今年11月3日,,李中杰案在嘉興中級法院開庭審理,由于案情復雜,,法庭當天沒有宣判。
前天下午3點20分左右,,李中杰案再次在嘉興中院一號法庭開庭,。
在宣判之前,法官收到了李中杰辯護人提出的辯護意見:李中杰收受他人財物具有人情往來的因素,,特別是部分逢年過節(jié)時收受的財物,,以及在行賄人并無明確請托事項的情況下收受的財物,與純粹的“權錢交易”應有所區(qū)別,。
對此,,法官指出:不能否認李中杰和有些行賄人在長期交往中也存在朋友間的感情因素,但他們之間并不是正常的禮尚往來,,李中杰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權為他人牟利,從而大量收受他人財物,,其行為符合受賄罪的本質特征,所謂逢年過節(jié)送禮金禮券僅僅是一種賄賂的借口,,所謂人情往來實質上就是一種權錢交易,。
同時,,李中杰收受財物時,有些行賄人尚未提出明確的請托事項,,并不能否定賄賂性質,,因為行賄人是為了讓李中杰利用職權為其牟利而給予財物,李中杰也是基于其職權而收受財物,,雙方具有行賄,、受賄的合意。
不過,,法官也認定,,李中杰積極檢舉揭發(fā)他人犯罪,經查證屬實,,具有立功表現(xiàn),,依法可以從輕處罰。同時,,李中杰歸案后認罪態(tài)度較好,,主動交代了檢察機關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賄犯罪事實,且退清贓款,,可酌情從輕處罰,。
最后,法庭宣判:李中杰利用職務之便,,收受賄賂折合人民幣共計278萬多元,,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六個月,,剝奪政治權利四年,,并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6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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