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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港頭鎮(zhèn)原黨委書記,、副書記雙雙受賄獲刑
zs-bk.com?2009-11-27 17:35? ?來源:中國新聞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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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浙江麗水市蓮都區(qū)人民法院對該區(qū)大港頭鎮(zhèn)原黨委書記葉玉龍,、原副書記徐芳受賄案件分別作出一審判決,。兩被告人分別因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和十年,并處沒收財產(chǎn)人民幣5萬元和3萬元,。
法院審理查明,,現(xiàn)年36歲的被告人葉玉龍自2007年起到2009年春節(jié)期間,利用其擔任麗水市蓮都區(qū)大港頭鎮(zhèn)黨委書記等職務之便,,先后多次收受政府投資建設項目承包人謝某,、葉某、徐某賄賂款共計人民幣168000元,。其中,,謝某分兩次共送給被告人葉玉龍人民幣50000元、葉某分兩次共送給被告人葉玉龍人民幣48000元,、徐某分三次共送給被告人葉玉龍人民幣70000元,,被告人葉玉龍均予以收受。
另案查明,,現(xiàn)年45歲的被告人徐芳在2007年至2009年期間,,利用期擔任大港頭鎮(zhèn)黨委副書記、紀檢書記等職務的便利,,多次非法收受謝某,、葉某、廖某、徐某等人以感謝其關照為名所送的禮金合計人民幣100000元,。歸案后,,被告人徐芳退贓40000元。
2009年7月,,兩被告人因案發(fā)被麗水市蓮都區(qū)檢察院依法逮捕,。
據(jù)悉,兩被告人除受賄犯罪外,,還涉嫌濫用職權犯罪,,但因公訴機關未能提供充分證據(jù),法院未予支持,。 (記者 袁爽 通訊員 陳一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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