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外開放福建先行先試
由于歷史的原因,,福建經濟基礎十分薄弱。福建地處海防前線,,因臺海關系緊張,,福建曾一度被列為中央在地方投資建設最少的省份之一,新中國成立后至1978年30年間的基建投資僅占全國投資總額的1.5%,,絕大多數工業(yè)企業(yè)的設備和技術都很落后,。加之計劃經濟的長期推行,福建經濟發(fā)展一直處于封閉和半封閉狀態(tài),,居于全國的后進地位,。1978年,地區(qū)生產總值在全國29個省區(qū)中名列第22位,,人均地區(qū)生產總值居全國第23位,,低于全國平均水平27%。
1979年7月,,中共中央,、國務院下達50號文件,確定廣東,、福建兩省在“對外經濟活動方面實行特殊政策和靈活措施”,。1980年10月,,決定在廈門設立特區(qū)。在全國仍實行計劃經濟之時,,福建,、廣東因其區(qū)位、與港澳僑臺的歷史聯系,,某種程度上也因其在全國經濟地位的相對不重要,,在看似不經意的偶然中,成為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的試驗田和對外開放的飛地,,獲得了改革和對外開放的試驗權、率先發(fā)展的歷史機遇,。
在“特殊政策,、靈活措施”的指引下,福建“大念山海經”,,大膽探索工業(yè)企業(yè),、商業(yè)流通、金融和綜合配套等方面的改革,,城市經濟改革蓬勃興起,,走在全國前列,創(chuàng)造了“‘松綁’放權”和發(fā)展民營經濟的“泉州經驗”,。福建率先提出“‘松綁’放權”,,擴大企業(yè)自主權,開了全國國企改革,、政企分開之先河,。在全力推進改革的同時,積極實現福建對外開放先行,,發(fā)揮先鋒示范作用,。時任省委書記項南很早就主張廈門經濟特區(qū)借鑒香港經驗,建設祖國大陸第一個自由港,。1984年2月,,鄧小平視察廈門,項南全力爭取中央支持廈門的改革,,請求把特區(qū)擴大到廈門全島,,并實施“某些自由港的政策”。1984年5月,,中共中央,、國務院發(fā)出文件,決定廈門經濟特區(qū)范圍擴大到全島,,實行自由港某些政策,。1985年2月18日,,中共中央、國務院決定將長江,、珠江三角洲和閩南廈漳泉三角地區(qū)開辟為沿海經濟開放區(qū),。廈門市的同安縣和泉州、漳州的部分縣市共11個縣(市)被列入沿海經濟開放區(qū)范圍,,實行沿海開放城市的某些特殊政策,。1986年,福建省委作出“加快開放改革步伐,,大力發(fā)展外向型經濟”的決議,。經過數年努力,福建卓然確立了在全國對外開放中的前列地位,,并推動福建經濟發(fā)展進入充滿活力和生機的階段,。
1988年3月,全國人大七屆一次會議決定在廣東,、福建,、海南建立改革、開放綜合試驗區(qū),,為進一步改革和開放積累經驗,。同年4月11日,國務院簽發(fā)了《關于福建省深化改革,、擴大開放,、加快外向型經濟發(fā)展請示的批復》,賦予11條特殊政策,,鼓勵福建“進行綜合改革試驗,,在改革、開放中先行一步”,,并批準廈門市實行計劃單列,,賦予省一級的經濟管理權限。福建全省由此走向綜合改革試點的前沿,。福建根據中央賦予的改革開放綜合試驗自主權,,進行城鄉(xiāng)改革開放的綜合配套試驗,其中石獅綜合改革試驗,、三明集體林區(qū)綜合改革試驗頗為典型,,為全省改革和建立新的經濟體制提供了寶貴經驗。1989年5月20日,,國務院作出《關于在福建省沿海地區(qū)設立臺商投資區(qū)的批復》,。設立臺商投資區(qū),為福建擴大閩臺交往和經貿合作提供了有利條件,,進一步促進外向型經濟的發(fā)展,。1992年,,國務院批準南平、龍巖和三明等為對外經濟開發(fā)區(qū),。至此,,福建形成多層次、全方位,、寬領域的開放格局,,成為全國對外開放程度最高的區(qū)域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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