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戶籍新政新在何處?記者4月29日就此專訪省公安廳治安總隊戶政科陳科長,。他說,對比舊政策,,新政有5大亮點,。
亮點一:夫妻投靠遷戶多項限制解除
解讀:
以前,各地對夫妻投靠戶口遷移有各自不同的限制,。如,,福州要求夫妻的婚齡要達到3年,且要有合法固定住所,,才能將其中一方戶口遷入,。
所謂合法固定住所主要指兩證齊全的產(chǎn)權(quán)房、單位提供的固定宿舍,、合法自建房和政府提供的廉租房,。
新政打破以往各地夫妻投靠遷移落戶中年齡,、婚齡、職業(yè),、固定住所,、戶口類別等限制,,可謂是最大限度地滿足了夫妻投靠的需要,。新政還放寬了集體戶的遷入落戶,如果被投靠一方屬于單位集體戶,,可在集體戶的地址上單獨立家庭戶,,此后子女也可遷入該戶口。
但有一個例外就是,,非直接用工機構(gòu)(即人才派遣單位,、人才中介機構(gòu)、人才儲備機構(gòu),、已撤銷企業(yè))的單位的集體戶,,落戶人員屬“過渡性落戶”,不能辦理此類戶口遷移,。
亮點二:身邊無子女老人兒女遷戶放寬
解讀:
我省原先的戶口政策,,并未規(guī)定已婚子女可以照顧老年父母投靠落戶,這造成一些老人身邊無子女照顧,,日常生活困難,。比如,有的獨生子女戶口原本在福建,,但因上學或就業(yè)去了外地,,并在外地結(jié)婚,戶口也就遷去外地了,。父母年邁,,孩子想回來照顧老人,可戶口卻無法遷過來,。針對這種情況,,新政規(guī)定,只要父母戶籍所在地有合法固定住所,,就可允許其一個已婚子女及其子女的家人戶口一并遷到父母戶籍地落戶,。其主要目的,就是為了解決生活在城市市區(qū),、縣城區(qū)的這部分老年人的生活照顧問題,。
亮點三:父母投靠子女年齡限制解除
解讀:
以往福州等地有規(guī)定,父母投靠子女落戶,,要達到母親達到55周歲,、父親達到60周歲的年齡限制,這給不少確實需要投靠子女而年齡又達不到規(guī)定的老人造成不便。新政對此做了改變,,明確規(guī)定:父母投靠成年子女的,,不受年齡、身邊有否子女等條件限制,,可投靠其中任何一個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子女落戶,。
亮點四:首次規(guī)定可投靠公婆或岳父母
解讀:
此項政策是以前沒有規(guī)定的,也就是此前對夫妻一方死亡,、失蹤,、出國定居、服兵役的,,兒媳與公婆,、女婿與岳父母之間不能辦理投靠遷移落戶,給需要照顧的此類型公婆,、岳父母的生活造成不便,。新出臺的政策充分考慮了這部分人員的實際困難,規(guī)定兒媳確與公婆,、女婿確與岳父母共同居住生活,,且公婆、岳父母有合法固定住所并同意其投靠的,,可以辦理兒媳投靠公婆,、女婿投靠岳父母遷移落戶。
亮點五:首次明確孫子女,、外孫子女與祖父母,、外祖父母之間可相互投靠
解讀:
相互投靠遷移是指兩方面。首先,,孫子女或外孫子女未滿18周歲,,且已經(jīng)在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戶籍所在地區(qū)的學校就讀,且老人在戶籍所在地有合法固定住所,,就可辦理此類投靠落戶,。這就解決了一些留守兒童,因父母長期不在身邊無人教育和監(jiān)護的問題,。此外,,如果祖父母、外祖父母確與未成年子女,、外孫子女共同居住生活,,并要求戶口遷入,也可以投靠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孫子女,、外孫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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