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八閩楷模、全國優(yōu)秀法官黃志麗
執(zhí)掌天平,,一心公正司法 1972年,黃志麗出生于龍海市一個普通家庭,。從小,,她就癡迷于金庸、古龍的武俠小說,,并在心底種下一個“俠女夢”,。“我迷的不是刀光劍影,,而是仗劍江湖,、匡扶正義的生活?!秉S志麗說,。 1995年,薌城區(qū)法院公開對外招考,,這讓黃志麗找到了當“俠女”的機會,。“法官是一個神圣的職業(yè),,必須公正斷案,,依法審判,以彰顯公平正義,?!秉S志麗當即決定報考,放棄了家人安排的高薪厚職,。 23歲那年,,黃志麗如愿加入薌城法院,成為政工科一名科員,。最初,,文秘專業(yè)出身的黃志麗是門外漢。為此,,她不斷學習充電,,先后于全國法院干部業(yè)余法律大學、中央廣播電視大學,、中國政法大學研修法學,。在掌握專業(yè)知識之余,黃志麗主動學習心理咨詢師課程,,考取婚姻分析師資格證書,,并將其運用于日常糾紛調(diào)解中,。 “法官應該是個雜家,唯有不斷學習,,才能夠在斷案中游刃有余,,保證客觀公正?!焙芸?,黃志麗成長為手握法槌、身穿法袍的法官,,開始了“行俠仗義”生涯,。 “光有理論還不夠,還要在實踐中將調(diào)查研究貫穿始終,,堅持司法公正,,維護公平正義?!秉S志麗說,,作為法官,審理案件應該抽絲剝繭,,追根溯源,,探求事件內(nèi)在的根源,厘清案件外在的證據(jù),,才能讓裁判最大限度地符合客觀公正,。 2011年夏,黃志麗承辦一起施工合同糾紛案,。某樁基施工公司起訴某建筑公司拒付十根樁數(shù)的工程款,,卻僅有項目經(jīng)理人及施工工人的證詞,可證明因樁位下陷導致基樁消失,,證據(jù)明顯不足,。依照“誰舉證誰主張”的原則,法院完全可以駁回其訴訟請求,。 “不查清事實不輕易下判,。”抱著這樣的理念,,黃志麗庭審前做了7份詢問筆錄,,并逐一比對,希望從中找到突破口,。在仔細翻看被告筆錄時,,黃志麗終有收獲。原來,,被告曾在筆錄中提及樁位下陷,,打了十幾根樁下去就不見了,。 于是,黃志麗多方請教,,最終在測繪部門浩如煙海的舊檔案中,,找到了當年記載基樁消失情況說明的圖紙。通過堅持不懈的調(diào)查研究,,黃志麗扭轉(zhuǎn)了一樁無頭公案,依法判決被告支付工程款92萬元,,維護了原告的合法權(quán)益,。 “百姓來到法院,多多少少會帶些不安和疑慮,,他們最盼望的就是公正,。”黃志麗說,,作為法官,,要始終把公正視為生命,在深入調(diào)查研究,、探求案件根源,、理清案件證據(jù)上下功夫,讓每一個案件都經(jīng)得起檢驗,。 辦案一時,,公正一世。正是這樣的堅守,,“俠女”黃志麗收獲頗豐,。自2001年任助理審判員獨立辦案以來,黃志麗共審結(jié)民商事案件5000余件,,無一發(fā)回重審,、無一撤銷改判、無一申訴信訪,、無一投訴舉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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