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進婚姻家庭調解促進家庭平安和諧
天津市社區(qū)婦女禁毒宣傳教育課堂。
推進婚姻家庭糾紛調解工作是婦聯參與社會管理的一種創(chuàng)新實踐,,在促進家庭平安,、社會和諧方面發(fā)揮了積極作用,。
浙江省各級婦聯圍繞婚姻家庭關系復雜化、矛盾糾紛凸顯化的特點,,在積極融入矛盾糾紛大調解工作格局,、聯合開展婚姻家庭糾紛人民調解組織建設等方面進行了諸多探索。一是多形式探索調解組織建設,。2012年,,省婦聯在全省部署了婚姻家庭糾紛調解、基層調解組織和維權陣地的建設,,溫州,、紹興等地婦聯與司法局聯合成立婚姻家庭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做到有地,、有人,、有錢辦事。各地相繼探索建立專業(yè)調解組織,,或在行業(yè)部門指導下單獨建立,,或與相關部門聯合建立,或依靠相關服務窗口,、法律援助中心來設立,。如海寧市婦聯與市民政局、市司法局,、海洲街道辦事處聯合成立婚姻家庭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在婚姻登記中心設立辦公場所,開展離婚前調解工作,。二是多方位探索工作機制建設,。第一是工作推進機制。紹興市婦聯與市司法局聯合發(fā)文,,要求縣(市,、區(qū))全部建立婚姻家庭調解工作機構,并納入縣(市,、區(qū))年度工作目標考核,。第二是實體化調解組織保障機制。溫州市婦聯爭取市兩辦出臺文件,,保障婚姻家庭糾紛人民調解工作人員,、辦公場地及經費等相關問題。第三是橫向銜接協作機制,。與信訪,、民政、法院、公安等部門協調,,建立婚姻家庭糾紛訪調對接,、民調、司法調解,、調處家庭暴力對接,。三是多途徑探索服務平臺建設。各級婦聯堅持防調結合,、以防為主的方針,,通過設立“婦女心靈驛站”(杭州)、建立市婚姻家庭指導服務中心(寧波),、“陽光家庭社工事務所”(嘉興)等,,開展婚姻家庭指導和糾紛調解服務。婦女維權站,、12338婦女維權熱線,、家庭暴力投訴站等平臺,成為化解婚姻家庭糾紛的一條條“綠色通道”,。
天津市婦聯,、司法局聯合下發(fā)了《關于加強婦女兒童權益糾紛人民調解工作的若干意見(試行)》(以下簡稱《意見》),指導全市各級婦聯和司法局開展婦女兒童權益糾紛人民調解工作,,積極參與構建全市矛盾糾紛大調解工作體系,。《意見》要求在婦聯系統(tǒng)依法設立婦女兒童權益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以下簡稱“調委會”),,明確調委會的性質和主要任務,調委會的組織構成,,規(guī)定調委會的調解范圍,、工作原則和調解程序。此外,,天津市婦聯還與市高院聯合出臺了《關于建立婚姻家庭糾紛聯動調解工作機制的若干意見(試行)》,,明確規(guī)定法院可以通過委托或邀請婦聯組織對人民法院審理的婚姻家庭糾紛案件進行調解,建立健全多元化糾紛聯動解決機制,,合作探索共同推進婚姻家庭糾紛調處工作,,并就婦聯參與司法調解的有關事項提出了具體要求。
江蘇各地調處婚姻家庭矛盾糾紛,、保護女性婚姻家庭合法權益,,亮點頻現。一是創(chuàng)新作為,,婦聯婚姻家庭糾紛調解具有法律效力,。2011年3月,江蘇省司法廳、省婦聯聯合出臺了《關于加強婚姻家庭糾紛人民調解工作的意見》,,每次調解成功,,都會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調解協議書。二是四級聯動,,行業(yè)性調委會為婦女“撐腰”,。全省鄉(xiāng)鎮(zhèn)(街道)以上各級婦聯全部設立婚姻家庭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并依托基層政法綜治中心,、大調解中心,、婦女維權站等設立婚姻家庭糾紛調解室,協調處理疑難婚姻家庭糾紛,。三是部門對接,,全方位調處網絡遍地開花。全省各級婦聯與公安聯手,,在基層派出所和村居警務室普遍建立婚姻家庭糾紛聯調室和家庭暴力投訴站,,與法院聯手,在全省建立婚姻家庭維權合議庭356個,,與民政探索建立婚姻家庭糾紛民調對接機制,,并在全省建立97個婚姻家庭庇護所,與司法部門聯手,,把婚姻家庭及家庭暴力案件受害者納入法律援助范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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