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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太謊稱女兒嫁富商詐騙165萬 揣340元外逃12年
zs-bk.com?2012-08-01 18:00? ?來源:華西都市報
我來說兩句
案發(fā)后她在廣東撿垃圾
隆昌公安局經(jīng)偵大隊的民警推測,,吳貴容可能潛逃到了香港投靠女兒。但是,,警方多次聯(lián)系她的女兒,,都說母親沒有到香港,也不知道去了哪里,。
從此,吳貴容再也沒有了消息,,好似人間蒸發(fā),。
2011年,隆昌警方再次得到消息,,吳貴容和女兒在深圳一帶經(jīng)常聯(lián)系,。警方通過家屬了解到,吳貴容到廣州,、東莞,、深圳等地后,靠撿垃圾為生已經(jīng)12年,,這期間睡在橋洞,、街邊等地。
隆昌警方多次向吳貴容的女兒做思想工作,,勸她投案自首,。去年12月6日,吳貴容在深圳市向隆昌縣公安局投案自首,。
歸案后,,吳貴容說,其實女兒并沒有嫁給香港的有錢人,,女兒,、女婿都是普通的工人,生活狀況也很不好,。
騙錢 165 萬還是沒發(fā)財
今年5月8日,,隆昌縣人民檢察院以被告人吳貴容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向隆昌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6月11日,,法院開庭審理,不少借款者到場聽審,。
在借款人看來,,吳貴容當年逃跑,肯定是卷巨款而走。吳貴容向法官交代,,1999年初,,因為支付利息太高,無法償還出借款人的全部本金,,已經(jīng)無法再用借款的方式運作下去,,早已耗盡了所有的錢。
當年她出逃時,,身上只有340多元錢,,從隆昌坐火車到廣州之后,身上只剩下160元,。
經(jīng)法院審理查明,,1994年至1997年7月期間,吳貴容以高額利息為誘餌,,以借款的方式向周邊的122名群眾借款313次,,合計非法吸收公眾存款165萬余元。其行為已經(jīng)構成了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判處吳貴容有期徒刑5年,,并處罰金5萬元。(華西城市讀本記者江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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