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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前男友刑滿釋放后拒一起生活 女子法院門口被砍數(shù)刀
zs-bk.com?2012-03-15 09:59? ?來源:海峽導(dǎo)報
我來說兩句
據(jù)海峽導(dǎo)報3月15日報道 (記者 沈華鈴 通訊員 鄒順平 林樹文)因為女友不肯與他重歸于好,,蔣某平竟在法院門口將女友砍成重傷,。3月14日,經(jīng)華安縣檢察院以故意殺人罪提起公訴,,被告人蔣某平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4年,。
2007年,蔣某平與劉某未辦理結(jié)婚證而生育一男孩,。2010年7月,,蔣某平因詐騙被判刑一年入獄服刑,去年6月3日刑滿釋放后,,要求劉某與他一起生活,,但被劉某拒絕。去年8月2日,,為解決孩子撫養(yǎng)問題,,蔣某平與劉某相約一起到華安縣法院咨詢,上午10時許,,兩人因解決未果離開法院辦公樓,,在縣法院門口兩人發(fā)生爭執(zhí),蔣某平拿出菜刀朝劉某的頭部,、頸部,、手臂等部位連續(xù)砍了數(shù)刀,之后逃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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