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李子言回憶說,他從小父母離婚,,他跟著母親一起生活,,但母親生活很困難,有時不得不靠賣血來給他交學(xué)費,,此后,,實在沒有經(jīng)濟來源的母親將他遺棄在街道辦事處。他曾有幾次去找他父親,,但卻被父親拒之門外,,他后來被送到了救助中心。2003年,,他從救助站回到父親家,,那時父親已經(jīng)與繼母趙某結(jié)婚,,與生父和繼母共同生活還沒有十幾天,他就被父親打出家門,,此后他只身到東北牡丹江打工,。但由于在東北打工出了些差子,他又跑回到北京向父親求助,,但父親嫌他沒出息,,再次對他大打出手,而且每當(dāng)這個時候,趙某總在一旁給父親火上澆油,。
?法院經(jīng)審理后認為,,被告人李子言因?qū)w某不滿,故意持械刺扎趙小梅胸部一刀,,致趙小梅死亡,,其行為已構(gòu)成故意傷害罪,依法應(yīng)予懲處,。鑒于該案系家庭矛盾累積所引發(fā),,且李子言能夠如實供述犯罪事實,故依法可以對其從輕處罰,。
?宣判后,,記者對李子言進行了采訪。他說:“我對法院的判決挺滿意的,,我不會要求上訴,,我想過法院會判我死刑,就算判死刑我也無所謂,,因為我覺得我活著沒什么意義,,當(dāng)初他們就不應(yīng)該生我,要不這20年我也不會這樣,?!?/p>
?李子言還說:“我長這么大就從來沒被人看起過,當(dāng)初因為救助站的人說我有家不回,,所以我才從救助站跑回家,。對于我的父母,我不會恨他們,,因為他們也都不容易,,我媽媽賣血養(yǎng)我,還跟我說,,有朝一日混不下去了,,她還可以照顧我。我爸雖然說要弄死我,,但我知道那都是氣話,,這些話我從沒和任何人講過,因為我不想得到別人的同情,。我不想家,,反而我覺得看守所更像家,最起碼我每天能吃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