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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因員工婚外情扣工資被訴
zs-bk.com?2012-02-17 17:29? ?來源:中國婦女網(wǎng)
我來說兩句
?阿芳將其東家中山市某公司告上法院,,2009年4月至9月,,阿芳每月工資少了450元,而公司扣減工資的理由是“她有婚外情”,。昨日,,記者從市第二人民法院獲悉,,法院判令公司退還員工被扣工資2700元。
?阿芳于2008年8月26日入職被告中山市某公司,,任行政人事管理人員,。雙方簽訂了兩年期限的《勞動合同》,并在合同中約定阿芳轉(zhuǎn)正后工資為2450元/月,。2009年4月開始至同年9月,,公司以阿芳違紀、工作效率低下為由,,每月扣減工資450元,,隨后又將阿芳辭退。
?阿芳不服,,2009年11月27日以公司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無故扣工資、未足額支付工資為由申請仲裁,,后又對仲裁裁決不服,,向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向公司索要被扣減的工資2700元,。
?公司辯稱,,因為阿芳在工作期間,與公司里面的一名員工產(chǎn)生了婚外情,,鬧得沸沸揚揚,,影響了公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公司的總經(jīng)理曾就此事和阿芳談過話,,阿芳本人也同意降薪450元作為對其婚外情行為的處罰,。雙方口頭約定有效,所以阿芳要求公司再支付被扣減的工資是沒有依據(jù)的。同時,,公司提交了一份報告,,并稱是阿芳自己就此事起草的。但阿芳認為報告上自己未簽名,,也不是真實的,。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認為:被告辯稱扣減450元是因為原告阿芳的婚外情給被告公司造成了損害,且是與原告阿芳協(xié)商的后果,,但原告阿芳對此不認可,,故法院不予認定。法院認定被告每月扣減原告工資450元無法律和事實依據(jù),,判決被告扣減的工資合計2700元應當返還給原告,。
?一審宣判后,被告不服,,向市中級法院提起上訴,,本案未發(fā)生法律效力。(深圳勞動維權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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