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聞網(wǎng)訊 福清男子黃良與同居女友生下兩個孩子,女友與其發(fā)生矛盾后被迫離開,。黃良因經(jīng)濟拮據(jù),將兩個親生孩子賣掉,。隨后,,他與另一女子同居,賣子求財?shù)囊荒辉俅紊涎?。無獨有偶,,江西撫州女子王虹為了報復同居男友,販賣自己的親生兒子,,最終被警方抓獲,。15日,福清法院一審以拐賣兒童罪分別判處被告人黃良有期徒刑12年,,剝奪政治權利1年,,并處罰金1萬元;判處被告人王虹有期徒刑6年3個月,并處罰金5000元;5個中介人被判處5年6個月到1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處3000元~1萬元罰金,。
?與兩女子同居 賣掉3個小孩
?2005年初,女子小余與黃良同居,,先后于2006年和2007年生育一男一女,分別取名俊俊,、欣欣,。二人在外務工,便將孩子送往老家讓黃良的母親照顧,。
?兩人相處時,,黃良常找茬毆打小余,,并把陌生女子帶回家。2009年初,,小余被迫離家出走,。當年7月,小余思念子女,,離家半年后又偷偷跑到黃良老家,,卻發(fā)現(xiàn)兩個孩子不見了。她給黃良打電話,,黃良稱已將兩個孩子賣掉。之后,,小余再也聯(lián)系不上黃良了,。
?原來,黃良因經(jīng)濟拮據(jù),,產(chǎn)生了賣掉女兒欣欣的邪念,并委托羅鈺代為尋找買主,。羅鈺則以支付報酬為誘餌,,唆使念英,、陳堯(均另案處理)四處散布消息尋找買主。王卉得知消息后,,主動介入尋找買主,。
?2009年5月,,黃良將欣欣以2萬元的價格賣掉,羅鈺,、王卉,、陳堯、念英各分到中介費1000元,。2009年7月,黃良又因經(jīng)濟拮據(jù),,再次委托羅鈺代為尋找買主,,并以6萬元的價格將俊俊賣掉,。
?2009年底,,黃良與婷婷同居。2010年9月,,婷婷為他生下一個女兒,,取名童童。賣子求財?shù)囊荒辉俅紊涎?。一個月后,,黃良謊稱自己沒有帶孩子的經(jīng)驗,要將童童送到托兒所寄養(yǎng)到一周歲,,誘騙婷婷抱著童童一起住到福清市石竹街道的一家招待所,說是托兒所的人要給童童體檢,。
?在羅鈺等多個中介人的幫助下,,黃良借機以15000元的價格將童童賣掉。后來,,婷婷多次提出要去托兒所看孩子,,黃良總是以各種理由搪塞。
?涉嫌拐賣兒童 當事人均被判刑
?無獨有偶,,女子王虹未進行戶籍登記,,長期使用弟媳的身份證在社會上活動。2009年10月,,王虹與歐陽同居生活,。2011年2月,王虹生下一個男孩,,取名為京京,。這時兩人發(fā)生家庭矛盾,王虹想把京京送養(yǎng)后離開福清,,與歐陽分居,。陳盛、羅鈺聞訊,,便慫恿王虹將京京賣掉,王虹同意了,。
?此后,,羅鈺四處散布消息尋找買主。2011年4月6日,,3人帶著京京來到一家咖啡屋內(nèi),準備將他以8萬元的價格賣給有錢的“煤老板”,。不料,,“煤老板”是公安干警假扮的,,警方在交易現(xiàn)場將3人抓獲。
?福清法院經(jīng)審理認為,,被告人黃良,、王虹以非法獲利為目的,,出賣未滿14周歲的親生子女,他們的行為均涉嫌拐賣兒童罪,。被告人黃良,、王虹的行為悖逆人類的基本道德準則,具有較大的社會危害性,,酌情予以從重處罰。被告人羅鈺,、黃良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剝奪政治權利1年,并處罰金1萬元;被告人王虹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3個月,,并處罰金5000元;5個中介人被判處5年6個月到1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處3000元~1萬元罰金,。(文中當事人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