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什么識破"引蛇出洞"的網釣圈套
來源:東南網 2012-12-28 編輯:黃水來
?第四、渾水摸魚:“拉大旗做虎皮”實施詐騙,在混濁的水中,魚暈頭轉向,,乘機捉魚,,可以得到意外的好處,。不法分子多打著“經中國證監(jiān)會批準”、“中國股票證券發(fā)行管理中心優(yōu)秀股票信息網站”等旗號,,用與證券公司等市場專業(yè)機構相近似的名稱蒙騙投資者,,以推薦股票、保證盈利,、掌握內幕信息等噱頭,,騙取所謂“入會費”、“黑馬推薦費”等,,金額從千元至數萬元不等,。這些不法分子均不具備證券從業(yè)資格、從業(yè)經歷和專業(yè)素質,,不能提供任何合法,、有價值的證券投資咨詢服務。 第五,、欲擒故縱:通過收益分成引誘投資者,為了進一步的控制投資者,,先故意放松一步,。不法分子利用投資者想先賺錢的心理,要求投資者把賺錢后的盈利作為提成匯至指定銀行帳戶,。不法分子利用這種看似誘人的形式,,更加容易欺騙投資者接受非法投資咨詢,而投資者購買股票遭受損失后,,自身利益難以保障,。 第六、李代桃僵:一些假網站一旦被發(fā)現(xiàn)后隨即關閉,,隨后又盜用合法證券公司,、投資咨詢公司及其他機構的名稱,拷貝合法機構簡介,、人員狀況等信息,,冒用公司標識,設立虛假網站,,蒙騙投資者,。改頭換面又以別的面目繼續(xù)從事非法咨詢活動。 第七,、借尸還魂:與銷售軟件捆綁在一起,,掩蓋其非法的身份,,假托別的名義或以另一種形式重新出現(xiàn)。面對證監(jiān)會等的高壓打擊態(tài)勢,,部分不法分子不敢直接提供咨詢服務,,轉而以銷售炒股軟件的名義,將非法咨詢作為軟件的功能或后期服務,,把高額收費隱藏在軟件的銷售當中,。 第八、瞞天過海:不法分子千方百計規(guī)避調查,,用謊言和偽裝向別人隱瞞自己的真實意圖,,而在背地里偷偷地行動。不法分子一般利用網絡進行宣傳,,通過“虛擬電話”號碼,,與受害人聯(lián)系,利用虛假身份,、虛假機構,、虛假地址等,開設“影子帳戶”,,通過ATM機異地取款等方式“隱身操作”,,“打一槍換一個地方”,逃避監(jiān)管部門查處,,增大受害者維權的難度,。 古人云:貪如火,不遏則燎原,;欲如水,,不遏則滔天。有道是“明槍易躲,,暗箭難防”,,稍不留神,有可能就會掉進騙子的圈套,。對此,,筆者再次善意提醒廣大投資者不輕信道聽途說,不指望一夜暴富,,天上不會掉餡餅,,提高對非法證券活動的警惕性及識別能力,切勿購買非法證券投資咨詢或服務,。否則,,所有損失最終將由投資者自食其果。(原創(chuàng):宋丞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