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引糧入閩糧企每年最高獎100萬
來源:東南快報 2012-12-13 編輯:唐麗萍
本報訊(記者 劉云鵬 鄭曉華)記者昨日從福建省糧食局獲悉,,我省將對“引糧入閩”的糧食企業(yè)進行獎勵,。凡按規(guī)定運回稻谷并在省內銷售的企業(yè),按其運抵我省稻谷數量給予每年每企業(yè)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的獎勵,。 據了解,,省糧食局、省財政廳日前印發(fā)《福建省引糧入閩獎勵暫行辦法》的通知,。通知提到,,為進一步引導我省糧食企業(yè)引糧入閩,支持我省糧食企業(yè)到糧食主產省租賃(承包)土地建立糧食生產基地,,并將自產糧食運回省內銷售,,增加省內供應糧源,將對“在省外建立糧食生產基地”和“引糧入閩骨干糧食企業(yè)”給予資金獎勵,。 其中,,“在省外建立糧食生產基地”獎勵對象要求聯片租賃(承包)面積在5000畝及以上,且一季的稻谷實種面積在3000畝以上,。按規(guī)定運回稻谷并在省內銷售的企業(yè)按其運抵我省稻谷數量給予一定的獎勵,,每年每個企業(yè)最高獎勵不超過100萬元,全省獎勵總額不超過500萬元,。稻谷加工成大米運回省內的,,按我省現行統計折率折合稻谷計算獎勵,。 “引糧入閩骨干糧食企業(yè)”則需要為省政府辦公廳確定的大宗農產品骨干企業(yè),或國家重點龍頭企業(yè),、第七輪省級重點龍頭企業(yè)所確定的我省糧食經營,、大米加工企業(yè)等,每年每個企業(yè)最高獎勵不超過100萬元,。稻谷加工成大米運回省內的,,按我省現行統計折率折合稻谷計算獎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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