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起福建司機可以上網銷單
來源:東南快報 2012-12-08 編輯:黃水來
本報訊(記者李建偉通訊員劉君華林霖)司機因小錯吃罰單,,到處理窗口排長隊銷單的麻煩馬上就能解決了,。記者昨日從省交警總隊獲悉,12月9日起,,我省網上處理交通違法行為和繳納罰款信息平臺(試用版)開始試運行,。屆時,我省司機可以網上銷單了,,不過銷單前得先做幾道交規(guī)考題,,以提高安全意識。 網上銷單只罰款不記分 據(jù)省交警總隊有關人士介紹,,福建省網上處理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繳納罰款信息平臺(試用版),,將于12月9日起在福建省公安公眾服務網(網址:http://www.fjgat.gov.cn)的“服務大廳”欄目與市民見面。市民通過該平臺,,可以實時處理個人交通違法行為,,在線學習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 該平臺開啟后,各地交管部門技術監(jiān)控資料記錄且依法可適用簡易程序處理的交通違法行為(即依法給予警告或200元以下罰款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可以在線銷單,,但營運客貨車、?;愤\輸車輛和校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除外,。 警方出具的《公安交通管理行政處罰決定書》(含網上處理)或《公安交通管理簡易程序處罰決定書》所認定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依法給予罰款處罰的,,也可通過該平臺繳納罰款,。而且,警方對通過該平臺處理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按規(guī)定只罰款不記分,。但是,需要特別提醒的是,,涉嫌交通違法的司機在繳納罰款前,,應當查看警方提供的交通技術監(jiān)控資料,沒有異議后才能通過該平臺銷單,。 當事人如有異議,,可在接受處罰之日起(即通過該平臺處理完畢之日起)60日內申請行政復議,或在3個月內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處罰機關為各縣(市,、區(qū))交警大隊的,向該大隊所屬的縣(市,、區(qū))公安局申請行政復議,;處罰實施機關為高速公路交警大隊的,向該大隊所屬的高速公路交警支隊申請行政復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