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富少李宗瑞迷奸案首度被提審
來源:南方都市報 2012-12-05 編輯:黃水來
李宗瑞被定性侵28人 被害女看視頻崩潰 檢警表示,,李宗瑞自2009年8月起,,在臺北市夜店內(nèi)認識多名被害女子,并趁女子不注意,,以安眠藥摻入香檳或礦泉水,,蒙騙被害人喝下,待女子不省人事后,,將被害人帶往他位于臺北市信義區(qū)的住家性侵女子得逞,,李并涉嫌以攝影機和手機側(cè)錄性愛過程。 全案偵辦期間,,部分被害女子原本不愿出面指控李的犯行,;但檢察官鍥而不舍,并對她們曉以大義“只有提告,,司法才能還你清白,,公義才得以伸張”。后來有17名被害人出面指認李的犯行,。 辦案人員表示,,被害人全都是李的女性友人,部分被害人在勘驗性愛光盤時,,發(fā)現(xiàn)自己遭偷拍,,都震驚不已,還有人泣不成聲,。有人遭李性侵后,,因李幫她穿回衣褲,醒后只能“懷疑”自己遭性侵,,親眼目睹影片后,,當場情緒崩潰,有人還罵李宗瑞“敗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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