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籌到保釋金 林益世今羈押北所
來源:臺海網(wǎng) 2012-10-26 編輯:黃水來
臺海網(wǎng)10月26日訊 據(jù)今日新聞網(wǎng)報道,,臺北地方法院25日裁定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以新臺幣5000萬元交保,但因林益世家屬一時之間無法籌齊保釋金,,法官今天凌晨裁定林益世羈押臺北看守所,。 特偵組依涉貪污等4罪起訴林益世,,案件移審北院。北院晚間開庭時,,林益世不認貪污罪,他的律師團則主張林益世無串證或滅證之虞,,也始終配合檢方調(diào)查,提出期盼以500萬元交保,。 法官初步認為,,林益世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等4罪,,犯嫌重大,,但檢察官已訊問林妻彭愛佳,、林母沉若蘭等相關(guān)被告及證人完畢,因此無滅證,、串供之虞,。 法官審酌林益世的身分地位,、資力及檢察官主張的犯罪所得等因素,裁定林益世以5000萬元具保后免于羈押,,并限制出境及限制住居,停押期間林益世應(yīng)每天到派出所報到,。 但林益世的家屬26日凌晨無法籌齊5000萬元保釋金,法官裁定林益世羈押臺北看守所,,等籌到保釋金,隨時可辦理交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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