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官賣官是我國很嚴重的腐敗現象
來源:東南網 2012-08-29 編輯:黃水來
買官賣官是嚴重的腐敗現象,,比起其他腐敗行為,社會危害性要更大些,,因為這種腐敗動搖執(zhí)政的根基,。因此,使買賣雙方都受到嚴懲,,當是懲治這類腐敗現象的應有思路,。但是,在反腐實踐中,,往往缺乏這樣的決心和力度,。明明批發(fā)紗帽的貪官露餡落馬,按理相對應地會有一串貪官浮出水面,,可實際上總是沒有下文,。同樣挖出了買官的貪官,也鮮見賣官的貪官亮相,,這實際上是在縱容買官賣官的腐敗,,使更多腐敗分子帶著僥幸心理,繼續(xù)著買官賣官的勾當,。 何靖涉嫌買官賣官,,會否繼續(xù)重復這樣的故事?現在還無從判斷,。據說何靖是近年來廣州公安系統(tǒng)落馬官員中級別最高的官員,。就在今年的6月18日,何靖最后一次在媒體露面,,接受廣州市級媒體專訪,,對于廣州將如何進一步推進打擊欺行霸市工作,表態(tài)要深挖“保護傘”,。如今自己卻進入“保護傘”角色,,面臨著被挖的尷尬局面,這也算是莫大的諷刺,。只是既然涉嫌買官賣官,,希望不要讓何靖繼續(xù)成為神龍,既挖出其“上線”又挖出“下線”,使神龍見首又見尾,,而不是“淺嘗輒止”,,使這根繩上的螞蚱都有相應的歸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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