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城市群”發(fā)展迅速增至23個
來源:中國新聞網 2012-04-04 編輯:黃水來
從“十大”到“23個” 2007年是“十一五”第二年,,當時預想中的“十大城市群”,,具體為“未來我國將形成十大城市群: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山東半島,、遼中南,、中原、長江中游,、海峽西岸,、川渝和關中城市群?!?/p> 彼時,,對“城市群”定性為:在特定的區(qū)域范圍內云集相當數(shù)量的不同性質、類型和等級規(guī)模的城市,,以一個或兩個特大城市為中心,,依托一定的自然環(huán)境和交通條件,,城市之間的內在聯(lián)系不斷加強,共同構成一個相對完整的城市“集合體”,。 2012年是“十二五”第二年,,《報告》中提到的“23個”城市群中,15個為達標城市群:長三角,、珠三角,、京津冀、山東半島,、遼東半島,、海峽西岸、長株潭,、武漢,、成渝,、環(huán)鄱陽湖,、中原、哈大長,、江淮,、關中、天山北坡城市群,。8個為非達標城市群:南北欽防,、晉中、銀川平原,、呼包鄂,、酒嘉玉、蘭白西,、黔中和滇中城市群,。 《報告》還給出了對“城市群”達標與否的標準:“城市群內都市圈或大城市數(shù)量不少于3個,至少有1個特大或超大城市為核心”,、“人口規(guī)模不低于2000萬人”,、“城市化水平大于50%,非農產業(yè)產值比率超過70%”,、“人均GDP超過3000美元,,經濟密度大于500萬元人民幣/平方公里”等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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