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富翁被判犯有詐騙等13項罪名
來源:新華網(wǎng) 2012-03-07 編輯:黃水來
新華網(wǎng)休斯敦3月6日電 (記者 陳宇)美國聯(lián)邦法庭一個陪審團6日認定,涉嫌卷入巨額金融詐騙案的美國金融家艾倫·斯坦福面臨14項指控中的13項罪名成立,。 陪審團當天宣布,,經(jīng)過近6周的法庭審訊,得克薩斯州富翁斯坦福犯有詐騙合謀詐騙洗錢以及妨礙司法調(diào)查等13項罪,,其中最重的一項罪名可導致斯坦福入獄20年,。 現(xiàn)年61歲的斯坦福個人凈資產(chǎn)曾一度高達20億美元。他因涉嫌卷入金融詐騙案于2009年6月被捕,。 斯坦福擁有美國及安提瓜和巴布達雙重國籍,,是斯坦福金融集團掌門人,名下?lián)碛兴固垢H銀行等多家公司,。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控告他與公司高管以高額回報為誘餌實施詐騙,,涉案金額高達80億美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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