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發(fā)票"困擾廈門電動自行車掛牌
來源:東南網 2012-03-03 編輯:唐麗萍
解決 國稅抽查,作假必罰 昨天晚上,導報記者獲悉,,市交警支隊領導已經對掛牌點的掛牌工作進行了現(xiàn)場檢查,,并研討辨別假發(fā)票的問題,。 交警支隊負責人介紹,,一方面,,有些假發(fā)票,,工作人員通過前期培訓,,可以進行辨別,。另一方面,將邀請工商,、國稅部門一同介入,,對掛牌的發(fā)票的真假進行抽查。 據了解,,根據《廈門市電動自行車登記辦法》,,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電動自行車登記的,,將收繳電動自行車號牌,、行駛證,撤銷登記,,申請人3年內不得申請電動自行車登記,。 內幕 電動車行“敲竹杠” 趁著電動自行車掛牌,一些不良車行想趁機賺一筆,。 市民陳小姐告訴導報記者,,2年前,她為了省200元,,特地從同安到集美一家車行買電動自行車,,市場價一般1800元的車,集美一家車行賣的是1600元錢,。 但是,,車行開給陳小姐的,是收據不是發(fā)票,。幾天前,,陳小姐要求更換發(fā)票,可誰知車行卻說,,換一張機打發(fā)票要加錢,。陳小姐剛開始以為錢不太多,可是等到發(fā)票拿到手一看,,商家竟然要她多交120元錢,。 “發(fā)票上面明明寫著稅收是45元錢,他們竟然要我120元錢,,而且發(fā)票寫的是摩托車,,不是電動自行車,,他們明顯要賺一筆?!标愋〗阏f,,后來她跟車行吵翻了,說一毛錢都不會掏,。 聽到這種情況,,電動車商洪先生也看不下去。他說,,他一般是收取20元或30元的工本費,,如果收100多元,“確實太過分”,。一位知情人士透露,,有的車行收得更多,竟然達到了200元,、300元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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