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奧姆真理教前骨干平田信自首
來源:法制日報 2012-01-10 編輯:林洪熙
平田還稱,,1996年曾看過脫離奧姆真理教的原信徒呼吁他自首的電視節(jié)目,,那個時候他就有了自首的念頭。但由于擔心投案后,,連警視廳長官國松遭槍擊一案都由他頂罪,,因此放棄了自首的念頭。現(xiàn)在槍擊案已過訴訟時效(2010年3月),,他不用擔心遭“誤捕”了,。 對于針對自己的兩項指控,平田都表示是被動參與的,。關于定時炸彈爆炸案,,平田稱只是按照指示將東西送到指定地點,并不知道那是爆炸物,。對于監(jiān)禁致死的指控,,平田稱其只是負責開車,起初并不知道是要綁架假谷清志,。 上述案件案發(fā)時,,根據日本刑事訴訟法違反取締爆炸物法、監(jiān)禁致死罪公訴時效分別為15年和7年,。該法還規(guī)定了同案人員接受法院審理時,時效自動停止直至審判結束,,兩個案件分別在2010年和2011年結束審理,。另外,2010年新修改的刑事訴訟法將監(jiān)禁致死罪的時效延長至20年,,因此兩個罪名指控目前仍在時效之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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