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私裝電摩車公安部門應予嚴打
來源:東南網 2011-12-31 編輯:林洪熙
二是公安機關應該積極主動與教育部門配合,到有關學校普及電摩車安全知識,,教育學生不騎非法拼裝的電摩車,以免給自身的安全帶來嚴重的損害,。同時教育部門也應與學生家長進行聯(lián)系,,提請學生家長配合公安部門的工作,,嚴禁自己的子女騎乘非法拼裝的電摩車,避免交通安全事故的發(fā)生,。同時公安部門在入校宣傳過程中,,對于停放校內的學生騎乘的電摩進行必要的檢測,,發(fā)現(xiàn)有問題的私裝電摩車,,要求他們恢復原來的電摩配置,,不然就按照私裝電摩車予以收繳。 對于學生私裝電摩車的亂象,在沒有出現(xiàn)嚴重問題的時候,,公安部門就應該采取嚴厲的管理措施,,把私裝電摩車的危害降低到最低限度。職能部門不等亡羊不補牢的做法,,也是一種管理上的悲劇。(季建民) |
相關新聞
熱點推薦更多>>
互動精選更多>>
東南網旗下網站 | 律師嚴正說明 | 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