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將實施23條強力政策支持臺企
來源:中國臺灣網 2011-12-31 編輯:林洪熙
(三)鼓勵鄂臺金融機構交流合作,。鼓勵臺灣金融機構和我省金融機構加強業(yè)務往來與交流,。在政策和條件允許時,,支持在我省設立辦事處、分支機構,,成立合資銀行,、村鎮(zhèn)銀行和合資融資擔保公司、小額貸款公司,。支持臺資金融租賃公司,、汽車金融公司、消費金融公司,、企業(yè)集團財務公司等非銀行金融機構來我省設立金融后臺服務中心,,開展金融服務外包和金融創(chuàng)新業(yè)務。支持臺灣同胞投資企業(yè)協(xié)會或臺商組建信用擔保機構,,對符合條件的擔保機構,,可申請國家擔保資金扶持。 |
相關新聞
熱點推薦更多>>
互動精選更多>>
東南網旗下網站 | 律師嚴正說明 | 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