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運城官員共涉11宗罪被判死緩
來源:中國新聞網 2011-12-27 編輯:黃水來
除此之外,,仝霄還伙同他人分別先后實施非法買賣,、持有槍支,、彈藥,;聚眾斗毆;運輸,、販賣毒品,;強奸婦女,多次持槍,、持械殘害他人,;報復焚燒居民門樓;聚眾插手糾紛等違法犯罪活動,,嚴重擾亂社會秩序,。 運城市人民檢察院認為,應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受賄罪,、故意殺人罪(未遂)、故意傷害罪,、聚眾斗毆罪,、開設賭場罪、運輸毒品罪、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罪,、非法持有槍支罪,、非法買賣槍支罪、強奸罪等11宗罪追究仝霄刑事責任,。 今年5月24日,,運城市人民檢察院對被告人仝霄等提起公訴,運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受理后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對該案進行了審理后,,作出一審判決:對仝霄數(shù)罪并罰,,決定執(zhí)行死刑,,緩期兩年執(zhí)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并對其限制減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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