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擬立法設立外國人永久居留制
來源:人民日報 2011-12-27 編輯:黃水來
嚴控一般勞務外國人在華就業(yè) 首先是規(guī)范外國人在華就業(yè)。楊煥寧表示,,中國是勞動力大國,,外國人在華就業(yè)管理,要體現(xiàn)引進高端人才,、嚴格控制一般勞務人員的政策取向,。 草案規(guī)定,國務院人力資源主管部門應當根據(jù)經(jīng)濟社會發(fā)展需要和人力資源供求狀況,,制定并定期調整外國人在中國工作指導目錄,。聘用外國人的單位,應當查驗外國人的工作許可和工作類外國人居留證件,。 其次是明確了非法就業(yè)的界定,。草案規(guī)定,,外國人有未取得工作許可和工作類居留證件,受聘于用人單位或者從事其他獲取勞動報酬,;超出工作許可限定范圍工作,;外國留學生超出規(guī)定的崗位范圍或者時限工作等行為,屬于非法就業(yè),。 第三是規(guī)定了核查,、遣返“三非”人員的措施。楊煥寧說,,實踐中,,被查獲的“三非”人員往往不講真實姓名、沒有合法證件,,核查其身份需要相應的調查手段和必要的調查時間,。 為此,草案規(guī)定,,對有“三非”嫌疑的外國人可以拘留審查,,對國籍、身份不明的外國人,,拘留審查的期限自查清其國籍,、身份之日計算。對“三非”外國人,,可以遣送出境,。被遣送出境的外國人,自被遣送出境之日起5年內不準入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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