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改委:我國居民電價遠低于國外
來源:中國新聞網(wǎng) 2011-12-02 編輯:黃水來
5%高收入家庭消費了24%的電量 據(jù)了解,,20世紀70年代石油危機后,,出于抑制能源消耗,、促進節(jié)約,、維護公平的目的,,部分國家對居民用電實行了階梯電價政策。目前,,對居民用電實行階梯電價政策的國家和地區(qū),,有美國、日本,、印度,、韓國、馬來西亞,、埃及,、伊朗以及我國的香港和臺灣地區(qū)等。有些國家還將階梯電價執(zhí)行范圍擴大到工業(yè),、商業(yè)等用電戶,。多數(shù)國家采取階梯式遞增電價的形式。 中新網(wǎng)能源頻道了解到,,目前,,我國浙江、四川和福建3個省份已對“一戶一表”的居民用戶用電實行階梯式電價,。其中浙江,、福建分三檔,四川分四檔,;第一檔電量浙江省為50千瓦時,,四川省為60 千瓦時,福建省為150千瓦時,。 從用電結(jié)構(gòu)看,,我國的居民用電有占社會用電量比重較低、人均居民用電量較低,、城鄉(xiāng)差異較大,、地區(qū)之間不平衡等特點。據(jù)統(tǒng)計,,2010年,,我國用電較少的三分之二的居民家庭只用了三分之一的電量:用電量最多的5%的高收入家庭消費了24%的電量。 浙江省于2004年開始實行居民階梯式電價,,分為月用電量50千瓦時及以下,、51-200千瓦時和201千瓦時及以上3個階梯。四川省于2006年實行居民階梯式電價,,分為月用電量60千瓦時及以下,、61-100千瓦時、101-150千瓦時和151千瓦時以上4個階梯,。福建省于2004年開始實行居民階梯式電價,,分為月用電量150千瓦時及以下、151-400千瓦時和401千瓦時以上3個階梯。階梯式電價各檔價差為:浙江省每千瓦時3分和7分,;四川省8分,、3分和5分;福建省每千瓦時2分和0.1元,。(中新網(wǎng)能源頻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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