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物價局:我省電價調整方案出爐
來源:福州日報 2011-12-02 編輯:黃水來
福州新聞網訊 國家發(fā)改委日前宣布,,12月1日起上調銷售電價和上網電價,記者1日從省物價局獲悉,,我省電價調整方案昨日出爐,,上網電價和銷售電價同步相應調整,市民甚為關心的居民用電價格暫不調整,。 據了解,此次我省燃煤機組上網電價調整涉及國電福州發(fā)電有限公司、福建華電可門發(fā)電有限公司等24家電廠,。調價后,,我省燃煤機組標桿上網電價為每千瓦時0.4448元。銷售電價每千瓦時提高3.5分,,用于疏導我省電價矛盾,;居民生活用電電價暫不調整。躉售縣電網農業(yè)生產用電價格同步調整,,提價幅度每千瓦時3.6分,。此外,繼續(xù)對單臺容量在20千瓦及以上的蓄熱式電鍋爐實行特殊電價政策,,將其電度電價調整為0.5892元/千瓦時(含規(guī)定的政府性基金和附加),,并執(zhí)行所在電網的峰谷電價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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